全球碳定价的现状怎么样?
碳市场是由政府通过对能耗企业的控排,人为制造的市场。政府对能耗企业的历史排放情况进行盘查,根据燃料消耗等情况,给企业设定未来的一个排放配额,这个配额通常低于企业的历史排放值,如果未来企业排放高于配额,需要到市场上购买配额或CCER(经核证的减排量)进行核减。
碳排放权交易是什么?
碳排放权可以理解为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被赋予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许多国家的国内法律都规定了要限制二氧化碳的排放,这导致碳排放量成为了一种稀缺资源。
国家或地区先设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根据目标配额下发参与企业,有配额缺口的企业可以向有剩余配额的企业购买配额或采取减排措施,而无法履约的企业将会受到处罚。
于是就有的碳排放配额这个概念,也就企业在这段时间被允许的碳排放额度。不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碳排放的需求不同,例如绿色发电企业和火力发电企业的碳排放量截然不容。碳排放的需求有的短缺有的过剩,于是交易也就产生了。
全球碳定价的现状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碳税制度,但实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仍不多。根据 ICAP (2021) 记录,全球只有 10 个国家(中国、加拿大、日本、哈萨克斯坦、韩国、墨西哥、新西兰、瑞士、英国和美国)和欧盟实现了 ETS,其它国家仍在考虑或开发中。在东南亚地区,只有新加坡成熟地制定了碳税制度,其余国家仍在商讨制定中,包括于 2022 年 4 月计划推出碳税的印度尼西亚(ICAP,2021)。除此之外,东南亚国家的 ETS 大多处于开发阶段。
一个国家延迟实施 ETS 的原因可能与该国 GDP 有关。成功启动 ETS 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早日实现 ETS 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定的 GDP 下降(Calvo,2021);某些国家仍然依赖于化石燃料动力,因为清洁技术在这些国家成本昂贵,并且如果仓促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很可能导致这些国家贸易体系的失败。
由于各国 GDP 各不相同,因此全球碳价格也无法统一。相对而言,GDP 较高的国家碳价格也较高。除 GDP 外,世界碳排放大国也更容易产生更高的碳价格(Parry、Black & Roaf ,2021)[1] 。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 2021 年 6 月提出了一项名为“国际碳价格下限(ICPF)”的计划(IMF,2021)[11] 。ICPF 有两个关键内容:
(1) 将在少数几个主要排放经济体之间进行协商,
(2) 协商目的为每个参与方必须为其CO 2排放设定最低碳价。
通过设定底价,全球市场体系有望更加透明(消除偏见价格),并使政策制定者集中在实现近十年内的减排目标,而非考虑商业用途。
关注价格底线而非价格水平实则是为了照顾那些需要更高的底价才得以实现其减排承诺的国家。ICPF 和《巴黎协定》也将相辅相成,其他国家可能会效仿大型排放经济体制定类似的碳底价计划。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称,这些主要的碳排放经济体包括中国、美国和印度(Parry, Black and Roaf , 2021)。
除了大型排放经济体,如果想要在价格下限方面取得进展,还需要从新兴市场经济体 (EME) 国家入手。因为这些新兴市场经济体人均收入较低,历史碳排放量较小,但生产的碳排放强度普遍较高。因此也需要鼓励这些国家未来采用碳底价政策。
我国碳市场的特点
试点阶段的三大困境
(1)流动性严重不足。由于地方试点的碳排放免费配额较多,整体市场供大于求,各试点交易所碳市场成交规模较小,流动性严重不足,超过三成交易日无任何交易行为。
(2)各试点碳排放交易所成交价格较低,碳价不具有效性。2020 年多数地区成交均价在10-40 元/吨之间波动,仅有北京地区略高,过低的碳价表明供需关系的不合理,过于宽松的配额发放与过高的免费分配比重或是关键原因。
(3)试点阶段交易产品以现货为主,交易潮汐现象明显。每年6月是碳交易试点的履约期,各试点地区的重要排放单位须在履约期前完成碳配额清缴。不少企业为完成任务而匆匆进行交易,导致履约期前量价齐升,履约期后交易惨淡。
为什么要发展碳交易?
首先,在我国向碳达峰、碳中和前进的过程中,建立一个完善的碳体系是向标迈进的必经之路。
此外,随着近年来全球变暖问题日益严重,气候问题成为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国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将来面临着在国际贸易中被征收碳关税的可能。
在这个背景下,各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而碳交易的手段由于灵活、可持续等优势,受到多国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