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碳排放数据有哪些?
碳核算可以直接量化碳排放的数据,还可以通过分析各环节碳排放的数据,找出潜在的减排环节和方式,对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碳交易市场的运行至关重要。
家庭碳排放数据
二氧化碳的排放计算可以通过实际能源使用的情况,比如燃料账单/水电费上的说明,来乘以一个相应的“碳强度系数”,从而得出家庭中的碳排放数据。
在家庭用电中,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于耗电度数乘以0.785。也就是说,用100度电,等于排放了大约78.5公斤二氧化碳。
家用天然气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公斤)等于天然气使用数量乘以0.19。
出行时,开私家车,二氧化碳排放量(公斤)等于油耗数乘以2.7。
碳排放量的核算主要有三种方式: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实测法。
1.碳排放量核算方法:排放因子法(基于计算)
特点:
排放因子法是适用范围最广、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碳核算办法。
计算公式:
根据IPCC提供的碳核算基本方程:温室气体(GHG)排放=活动数据(AD)×排放因子(EF)
其中,
AD是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如每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石灰石原料的消耗量、净购入的电量、净购入的蒸汽量等;
EF是与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系数,包括单位热值含碳量或元素碳含量、氧化率等,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EF既可以直接采用IPCC、美国环境保护署、欧洲环境机构等提供的已知数据(即缺省值),也可以基于代表性的测量数据来推算。我国已经基于实际情况设置了国家参数,例如《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附录二提供了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数据。
适用范围:
该方法适用于国家、省份、城市等较为宏观的核算层面,可以粗略的对特定区域的整体情况进行宏观把控。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地区能源品质差异、机组燃烧效率不同等原因,各类能源消费统计及碳排放因子测度容易出现较大偏差,成为碳排放核算结果误差的主要来源。
2.碳排放量核算方法:质量平衡法(基于计算)
特点:可以根据每年用于国家生产生活的新化学物质和设备,计算为满足新设备能力或替换去除气体而消耗的新化学物质份额。
计算公式:
对于二氧化碳而言,在碳质量平衡法下,碳排放由输入碳含量减去非二氧化碳的碳输出量得到:
二氧化碳(CO2)排放=(原料投入量×原料含碳量-产品产出量×产品含碳量-废物输出量×废物含碳量)×44/12
其中,是碳转换成CO2的转换系数(即CO2/C的相对原子质量)。
适用范围:
采用基于具体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碳质量平衡法计算排放量,可以反映碳排放发生地的实际排放量。不仅能够区分各类设施之间的差异,还可以分辨单个和部分设备之间的区别。尤其当年际间设备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该种方法更为简便。一般来说,对企业碳排放的主要核算方法为排放因子法,但在工业生产过程(如脱硫过程排放、化工生产企业过程排放等非化石燃料燃烧过程)中可视情况选择碳平衡法。
3.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实测法(基于测量)
实测法基于排放源实测基础数据,汇总得到相关碳排放量。这里又包括两种实测方法,即现场测量和非现场测量。
现场测量一般是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CEMS)中搭载碳排放监测模块,通过连续监测浓度和流速直接测量其排放量;非现场测量是通过采集样品送到有关监测部门,利用专门的检测设备和技术进行定量分析。二者相比,由于非现场实测时采样气体会发生吸附反映、解离等问题,现场测量的准确性要明显高于非现场测量。
企业生产中碳排放计算
总排放=(直接燃烧+生产过程排放)+外购热力电力排放
其中:
直接燃烧是各种燃料(煤/石油/天然气/柴油)的排放量;
生产过程排放是生产环节的一些特殊化学反应,导致生成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有些使用二氧化碳、六氟化硫等做绝缘剂的泄露也要计算;
外购热力电力是从电网和集体供暖外购的电力热力,折算成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