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影响
碳边境调节机制实施后将对国际贸易产生深远影响,很可能成为推动未来世界经贸格局重构的又一个“布雷顿森林体系”(Bretton Woods system)。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当前世界主要经济体均相继发布了碳中和战略,加快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大势所趋。比较而言,发达经济体在能源供给结构、绿色低碳技术积累等方面都具备优势,已在全球碳减排赛道上处于先发位置。碳边境调节机制则为发达经济体将碳排放领先优势转变为产业竞争优势,提供了切实可行且占据国际舆论制高点的转化途径。欧盟委员会最新通过的“Fit for 55”和美国拜登政府在今年初颁布的应对气候危机行政令等,都将碳边境调节机制作为推动全球碳减排的重要机制,势必会在未来助推该机制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基础规则,将对世界贸易格局形成深远影响。
碳边境调节机制初期将主要影响中欧铝、钢铁贸易,长远可能对我国相关产业国际竞争优势形成重大影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首批清单涉及到我国4个行业,相关产品约占对欧盟出口总额的17%,主要为铝和钢铁行业。考虑到铝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氟化碳(PFCs)和耗电量对应的温室气体,我国每吨铝合计将产生约12.5吨温室气体;钢材生产包括长流程及电炉炼钢,每吨钢产生约2吨温室气体。
在完全取消免费配额的情景下,当前,欧盟碳交易价约55欧元/吨(约合人民币419元/吨),我国碳价约50元/吨。参照当前中欧碳价水平差异,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后,预计我国出口钢材将支付约700元/吨的碳排放费用,比国内吨钢利润水平高约4成,出口铝将支付约4600元/吨的碳排放费用,比国内吨铝利润水平高15个百分点,铝和钢材出口竞争的价格优势将被完全颠覆。目前,我国对欧盟出口的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太阳能光伏板、机电产品、服装等,若未来相关产品被纳入碳边境调节机制覆盖范围,势必将对中欧贸易形成更大影响。
加强碳关税机制研究,积极争取国际规则话语权
随着欧美等国家地区相继跟进,未来碳关税纳入国际贸易框架体系是大概率事件,但当前,碳关税落地机制仍处于众说纷纭阶段,比如不同于欧盟方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提出应实行国际最低碳价协议,根据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建立阶梯型最低碳价体系,促使各国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等。由此可见,碳关税机制仍存有博弈空间,加强前瞻研究,积极争取未来国际贸易规则的话语权,是我国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国际市场循环畅通运转的关键。
加快构建完善的碳认证体系,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争取国际竞争主动
建立完善的碳核查、碳认证管理体系,是碳减排政策落地实施的必备基础。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正式运行,并将发电行业率先纳入市场,未来,覆盖排放行业将进一步扩大。建设覆盖范围全面、体系完整、严谨科学的碳核查认证机制,既是保障国内碳市场有效运作、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的内在发展需要,也是主动应对欧美等碳关税机制,争取出口贸易竞争主动的外部形势要求。
树立长周期发展思维,从国家战略高度推行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通过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以尽量减少资源依赖,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经济转型发展的必然方向。虽然长周期视角下,循环经济发展路径选择无人质疑,但出于短期快速发展考量,地方产业经济发展决策中的传统模式依赖现象仍屡见不鲜,比如“两高”项目屡禁不止等。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需要树立长周期发展思维,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机制,强化循环经济发展路径选择引导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