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成为国际贸易的新变量
什么是碳关税?碳关税,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 碳关税,也称边境调节税(BTAs)。它是对在国内没有征收碳税或能源税、存在实质性能源补贴国家的出口商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主要是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和一些化工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关税。
全球气候变化正在成为世界关注的新热点,包括中国、欧盟、日本等主要经济体都提出了自己的“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美国新一届政府正在改变态度,加入到减排行列。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绿色发展正在成为全球共识,也是未来各国发展的一个新的主题。在这个背景下,近期以欧盟为主的国家正在抓紧制定“碳关税”制度设计。这一制度如果实施,不仅对于全球绿色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还会成为国际贸易的新变量,将改变全球经济和贸易格局。
“碳关税”的概念起源于欧盟国家,意图是通过关税调节推动区域内的绿色减排。2020年1月15日,欧盟通过了《欧洲绿色协议》,提出欧盟的碳减排目标,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这一绿色发展战略提出,要在欧盟区域内实施“碳关税”的新税收制度。欧盟认为,这一举措是为了激励欧盟和非欧盟贸易行业按照《巴黎协定》的目标实现脱碳,也是为了避免因大力减缓气候变化而导致欧盟企业面临不公平价格竞争。今年3月10日,欧洲议会在全体会议上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议案,对欧盟进口的部分商品征收碳税,预计将从2023年起开始实行。这意味着,碳税机制已经成为欧盟新的法律,将进入实施阶段。
在美国方面,随着拜登政府上台,美国改变了特朗普政府对于国际气候问题的保守态度,转而积极参与落实《巴黎协定》。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议程,拜登政府正在考虑征收“碳边境税”或“边境调节税”,旨在提高美国认为应对气候变化负责国家产品的进口关税。与此同时,英国首相约翰逊建议利用他作为七国集团主席的角色,推动成员国之间协调征收碳边境税。可见,建立“碳关税”制度正在成为发达国家在气候问题下新的规则博弈。
建立“碳关税”制度的意义在于推动区域内的绿色发展和全球碳减排,但是,对于国际贸易而言,这一新体制意味着过去WTO框架下的自由贸易体系将受到冲击。一般认为,这意味着发达国家以碳减排作为“道德高地”,试图建立新的贸易壁垒,来提高处于“碳排放”仍在高速增长的不发达国家的生产成本,以此保护区域内的相关产业。如果发达国家利用环保技术优势来占据不发达国家市场,将形成新的贸易不平等,这将忽略众多不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需求和能力。欧盟认为,“碳关税”的四个关键目标是:(1)限制碳泄漏;(2)防止国内产业竞争力下降;(3)鼓励外国贸易伙伴和外国生产者采取与欧盟相当/等同的措施;(4)其收益可用于资助清洁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现代化,或用作国际气候融资。该机制应涵盖电力和能源密集型工业部门,例如水泥,钢铁,铝,炼油厂,造纸,玻璃,化工和化肥等。这种新体系的建立,意味着WTO框架之下的全球贸易格局将发生变化,各国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都会受到影响。有分析认为,如果各个国家和地区各自制定这种事实上的关税制度,有可能会发展为全球性的新一轮贸易战。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对这种情况抱有很强的危机感,计划在3月22日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关会议上,提出展开磋商的建议,积极推动WTO展开正式讨论。同时,除了寻求美国的参与之外,日本还打算发挥与碳排放较多的新兴国家之间的桥梁作用,输出对去碳化贡献大的产品降低进口关税的方案,包括适用于风力、燃料氨、蓄电池及太阳能等领域的几百多个品种。欧盟正在以非正式方式向主要国家建议,通过世贸组织着手制定环保领域的规则,世贸组织可能成为相关讨论的主战场。目前,相关机制协调已经在OECD的基础上展开。
有分析认为,这种多国间协商涉及到很多方面,主要集中于在不违反WTO规则(自由贸易)的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以及碳排放的计算、定价,以及确保数据透明等;同时,列入征收范围的产业明细也将是各国博弈的重点。在这种广泛的磋商和讨论中,欧盟表现积极,这令人担心其正在利用这一时机,推动全球范围内建立有利于欧盟的制度体系。可以说,有关“碳关税”的制度设计阶段,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个国家而言,都是一个划分未来市场格局的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