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公开市场操作办法,配额价格调节区间20-150元
北京发布公开市场操作办法,配额价格调节区间20-150元
6月10日,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共同发布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公开市场操作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管理办法,北京市将通过配额拍卖、配额回购等方式调节市场的活动。北京市预留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5%用于拍卖,配额拍卖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定期拍卖,第二种是当配额价格上涨到150元/吨时、为调节价格增加的临时拍卖;配额回购则是指当配额下跌到20元/吨时为托市、由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采取的回购行为。北京市是目前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中第一家明确公布以价格调节为目的的公开市场操作办法的。在各试点关于配额分配、排放核查、履约等主要制度都基本构建完成后,对大部分试点来说,价格调节等细则是下一步进一步完善试点制度的重点之一,北京在各试点中领先一步,深圳、广东、天津和湖北等碳交易试点未来也可能出台类似的价格调节政策。另外,北京的配额回购在全球碳市场也属首次推出。
配额临时拍卖和配额回购
北京市的配额临时拍卖和配额回购属于配额价格调节的政策。北京此次公开市场操作的临时拍卖配额在国外碳市场设计中一般被称作“价格调控储备配额”,基本原理是当市场价格上升达到一定临界值时,通过出售(固定价格出售或拍卖)储备配额来增加市场上的配额供给,进而压低配额市场价格。配额回购的原理与之相反,即当市场价格下降达到一定临界值时,通过回购配额来减少市场上的配额供给,进而抬高配额市场价格。在目前国外碳市场中,配额回购还未有实践应用,北京此次推出可以算是回购操作在成熟碳市场中的首次应用。配额公开市场操作类似于货币公开市场操作,目标都是通过(配额/货币)数量的调节来实现对(配额/货币)价格的调节。
首先,当北京市碳配额的日加权平均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150元/吨时,北京环境交易所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发改委报告,北京市发改委可组织临时拍卖。
其次,当北京市碳配额的日加权平均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20元/吨时,北京环境交易所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发改委报告。收到交易场所报告后,北京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和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商,确定是否进行配额回购、配额回购的数量、价格和方式等,并向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下达回购指令。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在收到回购指令后,按照指令要求在市场上进行配额回购。
根据以上的两种方向的公开市场操作设计,20-150元/吨的区间将成为北京市配额价格正常波动的区间,20元可能构成价格下限,150元可能构成价格上限,价格上下限是软性约束(即可突破)还是刚性约束(即不可突破),取决于拍卖和回购的数量限制。由于临时拍卖配额受限于拍卖的总量(配额总量的5%),因此150元/吨为软性上限,20元/吨对市场的影响则取决于下一步关于配额回购的具体规定。
配额拍卖规定
北京市除了为了价格调控的临时拍卖外,还将举行定期拍卖。定期拍卖的时间由北京市发改委确定并公布,不受配额市场价格约束。
北京市配额拍卖采取单轮封闭竞买的形式。每个竞买人可提交多份竞买书,每份竞买书均应注明竞买配额的数量及竞买价格等内容。竞买数量应为100吨配额的整数倍,每份竞买书只能注明一个竞买价格。每次拍卖前,北京市发改委将根据市场情况设定保留价格。配额拍卖采用统一价格结算。按竞买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所有竞买书的竞买数量进行累加,累计数量达到拍卖数量时的最低竞买价格为结算价格。
另外,北京市还设置了竞拍者的配额拍卖购买限制。单个履约单位和非履约单位可申请竞买的配额数量分别不得超过该次拍卖总量的15%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