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碳核查的关系
碳核查是由第三方核查机构依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及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重点排放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提交的排放监测计划进行审核以及对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补充数据表实施核查工作。
被核查企业条件
(1)覆盖行业:电力、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
(2)2013至 2019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 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温室气体排放符合上述条件的自备电厂(不限于以行业),视同电力行业企纳入工作范围。
碳核查依据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3批24个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6]57号)及其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等附件
2016年5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企业名单的通知》
核查主要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准备阶段包括签订核查协议、组建核查小组制定核查计划,实施阶段包括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报告阶段包括报告编制、内部评审、报告交付与记录保存。
核查小组根据核查员的专业领域、技术能力、重点排放单位的规模和经营场所数量等实际情况,形成核查组组成及技术复核人;核查组由两名核查员组成,对于需要现场抽样的排放单位,每个抽样现场由一名核查员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包括召开首次会议,与会人员签到并保存会议照片、考察现场情况、现场文件审核、数据信息验证、相关人员面谈、召开末次会议,并记录参会人员情况等。
温室气体清单
在全国开展大规模的碳核查之前,在省市一级或者区域层面,各地组织开展过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工作,通俗点讲,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就是区域层级碳排放报告。与企业碳核查主要区别有如下几点:
1、依据的指南不同。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主要参考标准是《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碳排放报告的主要参考标准则是发改委分三批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2、作用不同。温室气体清单的作用是为了了解区域整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碳排放报告则是为了确定不同企业的碳排放量,为之后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奠定数据基础。
碳排放报告
刚入行的新人,接触较多的主要是碳排放报告,也可以称作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在全国碳市场进行能力建设的时期,各个省在发改委及生态环境部的指导下,对各省的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了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其中对于被核查企业,需要按照对应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编写企业的碳排放报告并提交当地主观部门。碳排放报告主要反映了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边界,排放源及排放量情况。
之后,主管部门会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以确保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准确性。第三方核查机构会针对企业排放报告的问题提出不符合项并让企业更正其排放报告,更正完毕后,核查机构出具核查报告并联通修改后的碳排放报告提交主管部门。
产品碳足迹
说完了区域层级和企业层级,我们已经将碳排放这个范围逐步缩小下来。现在让我们再进一步,从名字来看就可以得出,产品碳足迹就是指代产品的碳排放情况。比如一个面包,一部苹果手机,它们都可以有自己的产品碳足迹。在产品碳足迹火热之前,我国曾经对部分产品进行过低碳产品认证,两者有一定的关联度,但是区别也很明显。
低碳产品认证的实施主体是认证机构,依据主要各低碳产品目录里的相关国内规范。而对于产品碳足迹而言,国内还没有相应的标准及认证规则,目前开展产品碳足迹主要依据的是国际标准《ISO 14067-2018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产品碳足迹跟温室气体清单跟碳核查和温室气体清单最大的区别在于产品碳足迹引入了全生命周期的概念。在核算产品碳足迹时,需要核算原材料开采到产品最终废弃后全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量,我们称之为“从摇篮到坟墓”。企业碳核查一般只针对厂区边界范围内产生的碳排放,其余的则不进行核算,温室气体清单同理,只核算区域范围内的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