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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的种类和区分方式多吗?

作者:杨老师 发布时间:2022-11-30 15:44

  影响碳排放强度的因素非单一因素,根据不同分析角度可得出不同结论。经济规模、能源强度、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是目前研究领域得出的影响碳排放强度出现频次最高的因素,技术和效率也做为降低碳排放增长重点而受到众多关注。

碳的种类和区分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碳的种类有哪些。IPCC 2006年指南给出了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部门和类别,包括能源、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废弃物四个部门。每个部门下又包含若干个子类别。

  目前所谈的“碳”实际上是指七种温室气体。《京都议定书》规定,所有缔约方都有义务“用缔约方大会确定的可比方编制、定期更新、公布并向缔约方会议提供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国家清单”,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三氟化氮,“双碳”目标中的碳指这7种温室气体。

企业如何选择碳核算的标准呢?

  (一)管控企业

  1)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

  我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包括发电、化工、建材、钢铁、民航、有色、造纸、石化),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应当列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当前纳入碳市场管控,并需要进行报告、履约的行业主要为发电行业,该行业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完成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其他覆盖行业内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的企业,将会被逐步纳入碳市场管控,当前可采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相应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例如从事化工产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可按照《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2)各地试点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

  未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但是已纳入湖北、上海、北京等试点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应采用当地相关标准进行企业碳核算。

  (二)非管控企业

  目前纳入全国和地方碳市场管控的企业范围有限,随着“双碳”目标的深入宣贯,越来越多未纳入管控的非重点排放企业也将陆续加入碳减排队伍,在开展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时可根据自身行业归属采用国内相应核算标准与指南,参考管控企业提前核算企业碳排放,做好充分准备。

  目前国内已发布的核算指南中对核算范围主要覆盖了范围1(直接排放)和范围2(外购电力/热力)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表1 国内外企业碳核算指南/标准概要),对于需要实现低碳供应链管理的企业,建议结合参考国际标准ISO 14064-1及GHG Protocol,核算范围1/2/3的碳排放,摸清企业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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