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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的种类和区分方式有哪些

作者:杨老师 发布时间:2022-09-10 18:27

  碳排放量,对应的专业术语叫做碳通量(既包括碳排放和碳吸收)。本答案中除了讨论碳排放,还讨论了碳吸收。这是因为如果作为一个排放主体,如果还参与了植树造林之类的减排工程,也是可以抵扣碳排放额度的。碳吸收的测算问题同样重要。

  碳的种类和区分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碳的种类有哪些。IPCC 2006年指南给出了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部门和类别,包括能源、工业过程和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废弃物四个部门。每个部门下又包含若干个子类别。

  目前所谈的“碳”实际上是指七种温室气体。《京都议定书》规定,所有缔约方都有义务“用缔约方大会确定的可比方编制、定期更新、公布并向缔约方会议提供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国家清单”,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三氟化氮,“双碳”目标中的碳指这7种温室气体。 国家关于“碳”排放的计算方法

  2013年联合国第9次气候变化峰会要求使用《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并鼓励使用《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2013年补充版》 。

  目前最新的国家温度气体指南是IPCC组织全球科学家对2006年指南进行修订和完善后的《2019年精细化2006年IPCC国家温度气体清单指南》。

  碳排放如何核算?

  IPCC方法学是碳核算的重要依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一系列《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以下简称IPCC 清单指南)及相关配套文件,对温室气体排放概念及核算方法进行了权威说明,成为世界各国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技术规范。不同国家会在 IPCC 清单指南的基础上根据国情略有调整。

  省级关于“碳”排放的计算方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于2010年组织有关部门和研究单位以IPCC清单指南基础,编制了《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指南(试行)》,该指南被广泛地应用于省级和地方层面温室气体清单的计算。

  在省级清单编制过程中,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是最主要的排放源,清单指南中特别增加了与电力调入调出有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

  根据中国碳排放数据库2018年数据,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具有差异显著的碳排放空间分布:

  1)总量方面。河北、山东、江苏、内蒙古、广东排名前五,排放总量全部超过5亿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福建全国排名16,排放总量为2.61亿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强度方面。全国碳排放强度为1152千克/万元,宁夏、内蒙古、山西、新疆、河北排名前五,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居后五;福建排名倒数第五,强度676,是全国均值的58.7%。

  3)压力方面。河北、内蒙古、山东等总量、强度双高的省份,控碳工作压力比较大,而北京、上海、福建等总量、强度双低的省份,控碳工作压力较小;江苏、广东、浙江等总量高、强度低的省份,由于排放体量大,控碳工作也面临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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