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市场及其碳金融发展概览
国际碳市场及其碳金融发展概览全球碳市场概况 气候变化是当前全人类需要共同面对的重要议题,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共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作为重要的市场化减排工具,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CAP)《2022年度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月,全球正在运行的碳市场共25个,位于33个司法管辖区,包括1个超国家机构、8个国家、19个省和州以及6个城市,并有22个碳市场正在建设或考虑中,主要分布在南美洲和东南亚。目前,碳市场已覆盖全球17%的温室气体排放,全球将近1/3的人口生活在有碳市场的地区,参与碳排放交易的国家和地区的GDP占全球总GDP的55%。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于2005年正式启动,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启动最早且最成熟的碳市场。欧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覆盖了30余国家,历年成交量和市场价值均占到全球碳市场总量70%以上。
新西兰碳市场(NZ ETS)于2008年启动,是大洋洲唯一正在运行的碳市场,其以农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导致NZ ETS是目前唯一覆盖林业部门的碳市场,并计划最早于2023年将农业排放纳入NZ ETS。
美国目前仅在州一级建立区域性的碳市场,包括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2010年)、加利福尼亚总量和交易机制(2012年)、马萨诸塞州对发电排放的限制(2018年)以及俄勒冈州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2022年)。RGGI是美国第一个强制性温室气体排放体系,覆盖美国东北地区11个州电力部门的排放。加利福尼亚总量和交易机制于2012年启动,并于2014年与加拿大魁北克省进行链接,成为北美最大且全球最严格的区域性碳市场之一。
亚洲地区内,日本、韩国较早开始探索碳市场机制。日本于2010年启动东京碳市场,且于2011年启动埼玉县碳市场,两个城市级别的碳交易体系之间可连接。韩国碳市场(K ETS)于2015年开始启动,发展较为成熟,是东亚第一个全国统一的强制性排放交易体系,也是目前全球第三大碳市场。
碳金融产品介绍
碳金融产品是指建立在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上,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增加碳汇能力的商业活动,以碳配额和碳信用等碳排放权益为媒介或标的的资金融通活动载体。通过丰富碳金融产品体系,有助于发挥其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等功能,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化程度,促使碳交易机制更加透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碳金融产品》标准(JR/T 0244—2022),碳金融产品包括碳市场融资工具、碳市场交易工具以及碳市场支持工具三大类。本文将重点向大家介绍国际碳市场涉及的主要碳金融产品——碳市场交易工具。
部分碳市场交易工具定义
碳远期(carbon forward)
交易双方约定未来某一时刻以确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相应的以碳配额或碳信用为标的的远期合约。
碳期货(carbon futures)
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的碳配额或碳信用的标准化合约。
碳期权(carbon options)
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碳配额或碳信用(包括碳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碳掉期/碳互换(carbon swaps)
交易双方以碳资产为标的,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交换现金流或现金流与碳资产的合约。
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随着二氧化碳排放权商品属性的不断加强以及市场的愈发成熟,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看中了碳市场的商业机会。除了最早规定的造纸、金属、热能、炼油以及能源密集型五个行业的12000家企业积极投身其中,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碳市场中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最初金融机构只是担当着企业碳交易的中介机构,赚取略高于1%的手续费。也有一些基金看准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升值潜力而直接投资。欧盟排碳配额从2004年12月的不到9欧元上扬至2006年4月的最高32欧元,虽然中间也经历了较大的震荡,但是16个月里250%的增长幅度也让基金尝到了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