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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的国际条约有哪些?

作者:碳排放资讯小编 发布时间:2022-10-22 17:12

  国内“双碳”目标和其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以及《巴黎协定》下强化的透明度框架对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一致性、可比性和透明性等提出更高需求。大型跨国公司从供应链及生命周期角度对产品碳核算产生倒逼效应,原有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面临多重挑战,亟需坚持问题导向,尽快健全完善。

碳排放的国际条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被认为是冷战结束后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之一。针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挑战,国际社会在1992年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达成了《京都议定书》 (以下简称《议定书》)。《议定书》要求30多个附件一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2008至2012年间,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平均比1990年削减>5.2%。在得到占发达国家1990年CO2排放总量的55%以上的缔约发达国家批准后,《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国际社会进入了一个实质性减排温室气体的阶段,人类发展史上首次具有了一个国际法律框架,用以限制人类活动对地球系统的碳循环和气候变化的干扰。减少碳排放成为缔约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

  《议定书》设计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为温室气体减排提供了一个双赢的长期行动框架。是《议定书》设计的三个灵活机制之一,其初衷是为了各国可以采用最小成本且有效的方式来削减排放,各国可以运用这些机制相互协作以履行减排的承诺。该机制允许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减排项目来获取减排信用,并从2000年开始到第一个承诺期(2008-2012)执行。它既可以使发达国家降低减排的成本,同时又使发展中国家通过项目合作,获得相应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中国可以通过积极参与项目获得巨大的经济收益,据估计中国可以提供全球CDM所需项目的一半以上。此外,碳交易市场也有望成为世界最大的市场之一。

  《议定书》生效是各国在政治、经济、能源、环境等方面利益相互妥协的结果。由于各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加上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履行减排义务时付出的代价不同,所以在减排的国际谈判中不得不考虑各自的国家利益,使得谈判过程成为一个各个国家或利益集团在政治、经济、资源、环境等方面博弈的复杂过程。

  由于占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约40%的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批准《议定书》,并且《议定书》最终文本是在谈判过程中对一些国家的减排义务作了较大让步的情况下才达成的妥协方案,所以《议定书》执行的意义和效果并不显著。

什么是碳达峰?什么是碳中和?

  碳达峰,是指碳排放主体的碳排放量从升到降的过程中所到达过的高峰值。对世界上大多数的发达国家而言,其早已步入碳排放的下降通道,或者说早已经实现了这里所说的碳达峰。但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还未达到。

  就拿中国来说,我国目前的碳排放虽然比2000到2001年这段快速增长期有所下缓,但总体还是处于增长状态。碳中和,是指人为排放源与通过节能减排、植树造林等人为吸收达到平衡。其目标在广义来说,可以指所有的温室气体的排放;从狭义来讲,则专指二氧化碳的排放。

  其所要实现的就是二氧化碳的“零排放”。其实,对于二氧化碳来说,我们说的碳中和和净零碳完全可以通用;但是对于非二氧化碳类的温室气体来说,则比较难说。就比如说甲烷,由于具有寿命短的特性,所以只要能够控制其稳定的排放,就并非一定要达到所谓的零排放,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也不会对整个气候系统产生怎样的影响。

  在2018年的时候,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1.5摄氏度特别报告中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如果要实现《巴黎协定》中关于2摄氏度的目标,那么全球就必须达到2030年比2010减排25%的目标,以及在2070年彻底实现碳中和。

  而要实现1.5摄氏度的目标,则需要全球达到2030年比2010年减排45%的目标,以及在2050年彻底实现碳中和。总之就是,全球碳排放需在2020年到2030年期间达到峰顶。

地球上的碳是怎样循环的?

  地球上的碳循环,主要表现为自然生态系统的绿色植物从空气中吸收二氧化碳,经光合作用转化为碳水化合物并释放出氧气,同时又通过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及人类活动,将二氧化碳释放到大气中。

  自然生态系统的绿色植物,将吸收的二氧化碳通过光合作用,转化为植物体的碳水化合物,并经过食物链的传递,转化为动物体的碳水化合物。而植物和动物的呼吸作用,又把摄入体内的一部分碳转化为二氧化碳释放入大气,另一部分则构成了生物的有机体,自身贮存下来。

  在动、植物死亡之后,大部分动、植物的残体通过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又最终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放到大气中,少部分在被微生物分解之前,被沉积物掩埋,经过漫长的年代转化为化石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当这些化石燃料风化或燃烧时,其中的碳又转化为二氧化碳排放到大气中。

  大气和海洋、陆地之间也存在着碳循环。二氧化碳可由大气进入海水,也可由海水进入大气,这种碳交换发生在大气和海水的交界处;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也可溶解在雨水和地下水中,成为碳酸,并通过径流被河流输送到海洋中,这些碳酸盐通过沉积过程又形成石灰岩、白云石和碳质页岩等;在化学和物理作用下,这些岩石风化后所含的碳又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放到大气中。

  人类活动通过化石燃料燃烧,向大气中释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其中大约有57%被自然生态系统所吸收,约43%留在了大气中。留在大气中的这部分二氧化碳,使全球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由工业化前的280ppm增加到2019年的410ppm,导致了全球气候系统的变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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