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产品以及其作用都是什么?
碳金融产品以及其作用都是什么?一、碳金融产品的分类(1)碳金融原生产品目前,碳市场上,碳金融原生工具主要有碳排放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也就是通常简称的碳现货,通过交易平台或者场外交易等方式达成交易,随着碳排放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付和转移,同时完成了资金的结算。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碳现货交易主要包括配额型交易和项目型交易两类。项目型交易主要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和联合履约机制(JI)两种机制下产生的减排量。与之类似,在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碳现货交易同样包括配额型交易和项目型交易,项目型交易的标的是中国国家自愿减排量(CCER)。
① 碳排放配额
碳排放配额是指政策制定者通过初始分配给企业的配额,是目前碳配额交易市场主要的交易对象。如《京都议定书》中的配额AAU、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使用的欧盟配额EUA。
② 核证自愿减排量
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ER(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的特定术语。经联合国执行理事会(EB)签发的CDM或PoAs(规划类)项目的减排量,一单位CER等同于一公吨的二氧化碳当量,计算CER时采用全球变暖潜力系数(GWP)值,把非二氧化碳气体的温室效应转化为等同效应的二氧化碳量。根据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的规定,发达国家企业提供技术和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其获得的减排量可以抵消其减排指标,以满足其《京都议定书》中的部分减排承诺。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是中国经核证的减排量。
(1)碳金融衍生品
① 碳远期
碳远期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商品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远期交易在本质上属于现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
原始的CDM交易实际上属于一种远期交易。买卖双方通过签订减排量购买协议(Emission Reductions Purchase Agreement, ERPA)约定在未来的某段时间内,以某一特定的价格对项目产生的特定数量的减排量进行的交易。
② 碳期货
碳期货是指以碳排放权现货为标的资产的期货合约。对于买卖双方而言,进行碳期货交易的目的不在于最终进行实际的碳排放权交割,而是套期保值者利用期货自有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碳金融市场的风险规避,将风险转嫁给投机者。此外,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在碳金融市场得到了很好的应用。
③ 碳期权
碳期权是指在将来某个时期或确定的某个时间,能够以某一确定的价格出售或者购买温室气体排放权指标的权力。碳排放权期权也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④ 碳掉期
碳掉期,也称碳互换,是交易双方依据预先约定的协议,在未来确定期限内,相互交换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主要是因为配额和减排量在履约功能上同质,而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使用量有限,同时两者之间的价格差较大,因此产生了互换的需求。
(3)碳现货创新衍生产品
从这里的碳现货创新衍生产品,是指以碳排放权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现货为标的,创新和衍生出来的碳金融产品,也可称之为碳金融创新衍生产品。
① 碳基金
从广义上来讲,碳基金是一种由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通过在全球范围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投资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或投资于低碳发展相关活动,从而获取回报的投资工具。碳基金主要分为三种类型:狭义碳基金、碳项目机构和政府采购计划。其中狭义碳基金被理解为:在碳交易市场产生的初期,碳基金主要是指利用公共或私有资金在市场上购买京都议定书机制下的碳金融产品的投资契约。而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资金投资的标的物,也即投资范围也同时拓展到其他低碳相关领域。
② 碳债券
碳债券是政府、企业为筹集低碳经济项目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在到期日偿还债券面值和支付利息的信用凭证。其符合现行金融体系下的运作要求,具备满足交易双方的投融资需求、满足政府大力推动低碳经济的导向性需求、满足项目投资者弥补回报率低于传统市场平均水平的需求、满足债券购买者主动承担应对全球环境变化责任的需求。其核心特点是将低碳项目的减排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通过碳资产与金融产品的嫁接,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工具的创新。
③ 碳质押、碳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一般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无论是配额或者核证自愿减排量,都是一种可以在碳市场进行流通的无形碳资产,其最终转让的是温室气体排放的权利。碳资产非常适合成为质押贷款的标的物。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贷款时,债权人对被质押的碳资产拥有自由处置的权利。
④ 碳信托
碳信托是指管控单位将配额或核证自愿减排量等碳资产交给信托公司或者证券公司进行托管,约定一定的收益率,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将碳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融资,融得的资金进行金融市场再投资,获得的收益一部分用来支付与企业约定的收益率,一部分用来偿还银行利息,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获得剩下的收益,从而可以充分发挥碳资产在金融市场的融通性。
⑤ 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绿色信贷的本质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绿色贷提高了企业贷款的准入标准,在信贷活动中,把符合环境检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和生态保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将环保调控手段通过金融杠杆来具体实现,是促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市场手段。
碳金融指所有服务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交易和金融制度安排。它源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两项国际协议,其中,《京都议定书》规定的3种市场机制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资产的碳金融市场。
温室气体排放具有环境外部性,对他人或公共的环境利益有所减损。发展碳金融是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将这种环境外部性内部化,使得排放主体承担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价格,来承担其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在运用行政、财税、市场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实践中,以碳交易市场为代表的碳金融手段已显现出社会成本低、效率较高、机会公平、鼓励创新、减排效果好等优势。发展碳金融有助于促进碳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提高市场活跃度,起到发现碳价的作用,是碳中和目标下重要且必要的方法之一。
金融衍生品自产生以来,之所以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现代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具有难以替代的功能和作用,碳现货衍生品属于金融衍生品中的以碳资产为标的的一类,也具备同样的功能和作用。
(1)价格发现
(2)风险管理
(3)资产配置
(4)新型融资工具且可盘活碳资产
此功能为碳金融衍生品所特有,是因为碳现货创新衍生产品以碳资产为标的衍生出创新型的碳金融产品,它既是为碳交易体系管控单位提供新型融资方式的金融工具,同时也可盘活市场碳资产,加大在碳市场中碳资产的流通率和流转率,一定程度的流动性将保证市场的活跃度交易量,从而可以更好地形成市场价格,让企业更好地发现有效的减排成本,从事节能减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