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的风险有哪些呢?
2011年我国碳市场试点工作启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成为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2016年底,四川与福建的碳市场也正式开业,我国试点地区增加至9个。为了满足多样化的市场交易需求,试点地区进行了碳债券、碳基金、绿色结构存款、碳配额场外掉期、借碳交易、碳配额远期等创新实践。以绿色债券市场为例,自2016年启动以来,其年发行规模保持在2000亿元人民币以上,2020年达2786.62亿元,截至2020年末绿色债券存续余额达到8132亿元,位居世界第二。《中国碳中和债发展报告2021》显示,到2021年9月末,碳中和债累计发行192只,募集规模达1904.72亿元。2017年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正式启动,并于2021年7月正式上线。
碳金融主要风险
1.政治风险:由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冲突,碳金融市场面临流动性风险,进而在较长一段时间影响碳配额、监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此外,国家的政局动荡也会极大加速碳金融风险的传导和形成。
2.政策风险:碳金融作为一类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标的物进行交易,由国际及本国的政策决定其市场稀缺性和价值性,因此政策是否稳定对其至关重要。而且,由于投资交易过程复杂、运作周期漫长、中间过程涉及的国家及企业很多,每一环节政策的变动均可能对后续环节造成影响,进而降低投资者的市场信心和投资回报率。
3.市场风险:现有的碳金融体系结构较为单一,产品种类仍处于不断丰富的阶段,风险防控体系在市场经济的瞬息变化中很难应对自如,不仅存在成本过高的风险,还会造成碳价的异常波动,降低企业流动性。
4.投资风险:市场买卖双方对复杂的碳金融市场的具体规则可能存在盲点,使得投资商的潜在风险加大。此外,碳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会造成碳金融市场的价格扭曲,加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应对上述碳金融市场的各类风险,具体的防范措施简要包括:稳定碳配额市场、规范碳排放权、完善碳保障体系、探索碳监管模式。
碳金融主要产品分类
碳货币:以碳信用为本位的货币形式,碳币值代表国际碳市场上每吨二氧化碳当量物排放权的价值。实际碳排放额度与分配指标的差额乘以碳市场的交易价格,构成一个时期内一国或一地的碳货币总量。在“碳货币体系”下,除一国的经济实力和黄金储备外,碳排放权额度将成为影响货币地位和币值的决定性因素。
碳期货:以碳排的权配额及项目减排量等现货合约为标的物的合约,能够解决市场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引导碳现货价格,有效规避交易风险。
碳期权:在碳期货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碳金融衍生品,是指交易双方在未来某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碳标的的权利。碳期权的交易方向取决于购买者对于碳排放权价格走势的判断。与碳期货一样,碳期权可以帮助买方规避碳价波动所带来的不利风险,具备一定的套期保值功能。
碳基金:碳汇基金的简称。国际上通常指“清洁发展机制”下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专门资金,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世界银行型基金;二是国家主权基金;三是政府多边合作型基金;四是金融机构设立的盈利型基金;五是非政府组织管理的碳基金;六是私募碳基金。碳基金的投向可以有三个目标:一是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二是加快技术商业化;三是低碳发展的孵化器。我国碳基金的资金来源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按企业模式运作。
碳远期:国际市场上进行CER交易的最常见和成熟的交易方式之一,买卖双方以合约的方式,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以确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配额或项目减排量。碳远期的意义在于保值,帮助碳排放权买卖双方提前锁定碳收益或碳成本。
碳掉期: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双方以固定价格确定交易,并约定未来某个时间以当时的市场价格完成与固定价交易对应的反向交易,最终只需对两次交易的差价进行现金结算。目前中国的碳掉期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由控排企业在当期卖出碳配额,换取远期交付的等量CCER和现金;二是由项目业主在当期出售CCER,换取远期交付的不等量碳配额。
碳指数交易产品:即基于碳指数开发的交易产品。
碳资产证券化:碳配额及减排项目的未来收益权,都可以作为支持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债券型证券化即碳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