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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什么?合同能源管理的四大商业模式

作者:碳排放资网小编 发布时间:2022-03-08 10:38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1]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EMC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2]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在合同期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企业分享节能效益,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理的利润。合同结束后,高效的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企业所有。[3]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新机制,有其广阔的应用发展前景。EMC公司作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带资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向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节能服务,从而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客户企业在没有先期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可获得稳定的节能收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必将越来越多地被企业所关注和接受。

  合同能源管理的四大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的四大商业模式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合同能源管理包括四种形态: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二是节能量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EMCO提供全过程服务并在合同中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量,且节能量效益能够弥补所有项目还款额和一切为EMCO提供的检测、检验、运行与维修服务费用。如果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按照合同约定由EMCO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如果实现的节能量效益超过项目还款额,客户和EMCO可以共享超额收益。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扣除新增的管理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

  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四是比较有争议的BOT:“建设-经营-移交”。 BOT模式是在政府和EMCO之间达成协议,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特许期限结束时,EMCO按约定将能源系统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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