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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汉民常委:产业园区要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示范标杆

作者:碳排放资讯小编 发布时间:2022-11-02 10:06

  周汉民常委:产业园区要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示范标杆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以我国工业碳排放最集中的区域——产业园区为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有效达到减排、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各类产业园区已超1.5万个,园区碳排放在全国碳排总量中占比约31%,应率先通过降碳努力和绿色转型,为实现“双碳”目标、生态发展之路提供示范标杆。

产业园区要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示范标杆
 

  目前,产业园区的绿色转型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总体规划尚不清晰。绿色园区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实现路径尚处于探索之中,没有硬指标约束、行动线路图等总体规划和设计,也未明确工作主体和权责划分。尤其是产业转型的积极性方面,低碳技术应用的成本与园区和企业效益的提升不成正比,缺少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推广机制。

  二是建设标准缺乏统筹。目前各部门制定的政策侧重点不同,如工信部制定的《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偏重工业发展,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关注环境治理与保护,彼此相互独立,标准规范不一。

  三是市场机制仍未健全。目前我国碳排放核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碳排放核算结果缺乏连续性,而碳排放的确权和核算直接关系到绿色低碳园区的效果评价。此外,碳交易广度深度不足、碳金融覆盖范围有限,与绿色转型目标相适应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有待建立健全。

  产业园区不仅是产业集聚发展、贡献经济增长的主阵地,更应是践行节能减排、优化生态环境的主战场。为此,需要统筹规划,精准施策。

  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发展全过程,分类分级明确各产业园区绿色转型的行动重点,构建低碳技术和管理体系架构,兼顾绿色与发展、兼顾生产和生态,进行全面规划;要加大低碳工艺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无碳、减碳、去碳等低碳技术,从源头减少碳排放,引导企业形成互嵌模式,形成涵盖不同生态产业链的循环型产业园区;要提前布局转型,实现“五化”目标,即产业链接循环化、清洁能源增量化、物流系统清洁化、园区建筑低碳化、园区管理智慧化。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出台关于绿色生态产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强化“生态导向”,从园区基础设施、能源综合利用、建筑节能、交通出行等方面完善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园区减排考核管理办法和相应的评分标准。产业园区绿色转型涉及发改、工信、住建、环保等诸多部门,加强跨部门联动,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综合政策体系,将碳排放监管与核查、减排成效作为园区考核和评估的主要目标,探索建立与能源、碳排放目标及分解相适应的绿色发展奖补机制。强化数字赋能,鼓励重点领域开展数字技术促进绿色转型和最佳实践项目试点。

  三是要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等要素统一立法,通过立法碳交易主体、碳排放配额总量和碳排放配额分配给予明确;要构建科学的碳资产确权制度,以“所有权转让合同+登记”的方式确立碳资产所有权;要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绿色产业园区建设。成立绿色基金,对低碳和(近)零碳园区建设,通过专项发展基金予以支持;完善碳定价和交易机制,扩大碳市场交易主体覆盖范围,拓展基于碳交易的融资工具,有序推进碳质押(抵押)、碳租借(借碳)、碳回购等多样化的碳金融工具。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实现“双碳”目标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统筹谋划,科学有序推进,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整体联动,在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等关系的同时,建立健全“双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为“双碳”战略的推进实施提供更加系统、全面、有效的制度保障。要立足自身资源优势,牢牢把握“双碳”目标给绿色产业发展带来的战略机遇,聚焦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产业、能源绿色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低碳产业园区建设,不断打造经济发展的新亮点。要引导全民参与,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要立足政协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和作用,通过专题调研和协商议政进一步为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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