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 是“双碳”目标实现的坚实基础
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 是“双碳”目标实现的坚实基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正式公布《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味着国内首次正式明确了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具体建设措施,将为我国践行“双碳”承诺奠定坚实的基础。
首先,《方案》指明了我国“双碳”战略推行进程中的关键一步——“算得清”碳排放。从国家层面到各个省市、从行业层面到各个企业的碳排放,为碳减排、碳抵消、碳交易、碳金融等活动提供了基础依据,是所有碳活动开展的必要环节。具体而言,一是准确的历史排放数据是制定碳减排方案的基础,实时精准的碳排放数据是制定未来碳减排战略的核心依据;二是准确统计并核算的碳排放数据是厘清合理碳抵消量的基础,也是监管机构判断企业是否利用碳抵消手段实施“漂绿”的监管依据;三是碳配额交易作为重要的市场机制,其正常运行主要依赖于准确的碳配额核算和碳排放核算,即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奠定了碳交易市场的稳定运行和发展;四是随着碳市场的不断发展,碳配额或碳信用将会具备越来越强的金融属性,进一步加强促进碳减排的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直接决定了碳金融的属性发挥,具有重要的市场价值。各类碳活动对于“算得清”的碳排放的强烈需求印证了统一规范碳核算制度的必要性。
其次,《方案》明确了我国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的科学逻辑。第一是“从上而下”的碳核算逻辑,以全国整体的碳排放核算为逻辑起点,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全国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指引省级地区乃至各个行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响应了全国整体迈进“碳中和”的战略理念。进而在全国性方案的指引下,省级地区明确有关部门和地方对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因子、电力输入输出等相关基础数据的统计责任,组织开展各省级地区年度碳排放总量核算,将国家整体的碳中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省级地区。此外,也鼓励各地区参照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按照数据可得、方法可行、结果可比的原则,制定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碳中和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第二是“分类治理”的碳核算逻辑,各个行业的碳排放特征和碳中和难度差异甚大,统一治理显然是效率低下的,而《方案》明确了分行业、分产品的碳核算“分类治理”逻辑。基于碳减排的急迫性,优先关注重点排放行业,由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修订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并指明企业碳排放核算应依据所属主要行业进行,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同时重点关注高排放的具体产品,优先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优先聚焦电力、钢铁、电解铝、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及现代煤化工等行业和产品,逐步扩展至其他行业产品和服务类产品。概言之,“从上而下+分类治理”的碳核算逻辑,为我国加速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指明了关键科学依据。
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重要意义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党的坚强领导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决定性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双碳”标准,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要加强党对“双碳”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将“双碳”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只有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碳排放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全国和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才能够系统掌握我国碳排放总体情况,科学分析国内碳排放形势,为统筹有序做好“双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全面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坚实的基础保障,也才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加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统计基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改进完善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新增可再生能源及原料用能统计,为下一步能耗“双控”考核评价提供基础数据依据,并为尽早实现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夯实统计基础。
是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做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必须夯实能源、工业等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要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为根本遵循,按照国家统计局党组“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不断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改进强化数据审核,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基层工作责任,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从着眼于提高基础数据质量角度出发,加强能源、工业相关专业数据采集、审核的人员力量。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统计系统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