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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不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作者:于清教 发布时间:2022-10-07 2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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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不是挡箭牌)

要不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一直是气候谈判难以达成的核心问题。自《京都议定书》以法律形式明确这一原则以来,十四年间中国已成为世界碳排放第一大国,历史总排放量也超过了绝大部分发达国家。中国如今仍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为挡箭牌,避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额减排任务是否站得住脚?

碳排放量上,中国早在2005年时就超过了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一碳排放大国。历史总量上,中国也成为了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所以,依照谁污染谁治理这一原则,中国其实应该和大部分发达国家一样,承担相同、定额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任务。

中国:要不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从世界资源研究所公布的历史数据上来看(如上图所示),美国是世界上累计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国家,排量达3200多亿吨,但中国的历史排放总量为929亿吨,接近美国的1/3,这个数字已经远超除美国外的其它发达国家,包括俄罗斯和日本。虽然,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历史碳排放量与美国相当,排放量为3000多亿吨,但欧盟内部具体到国家,没有一个国家能够达到与中国相当的水平。

德国是欧盟诸国中历史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排放量为610亿吨,占欧盟历史排放总量的1/5,中国的碳放量远高于德国,也高于日本的420亿吨。可见,无论是从历史责任和现实影响来看,中国都很难再以历史责任小为借口逃避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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