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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工作

作者:科特勒 发布时间:2022-10-07 21:16:11

导读:" 2013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指导各省区及直辖市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 "

2013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指导各省区及直辖市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

意见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详细覆盖了包括气候变化及影响、适应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投入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管理等5大类,涵盖19个小类、36项指标,形成了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体系。

意见对完善现有能源及工业相关统计制度也提出了指导意见,包括完善能源、工业、建筑、服务业及公共机构能源统计、交通运输行业的能源统计;健全工业产品产量及含氟气体生产、进出中和消费统计,健全高排放行业相关的统计与调查;完善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及林业、废弃物处理相关统计与调查。由于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工作涉及多部门与协会,意见制定了详细的责任分工。

国家统计局已经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方案》、《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需求表》等一系列文件,并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布置《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和方法的基础。

工作进展

2014年2月27日,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在京联合召开了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1个部门将齐心协力推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全面展开。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是一项崭新的工作任务,是针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建立的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统计工作,具有涉及面广、指标复杂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因而是各部门的共同任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全面开展。上海、江苏、海南、甘肃等省区率先组织启动了相关的工作,学习了《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协调多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其中,上海市、江苏省结合当地特点布置了各自的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根据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

工作难点

尽管各界都意识到了数据基础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作用,相关部门也组织落实了完善温室气体统计体系,但是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仍面临着巨的挑战,以下问题在目前的《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中需要妥善的应对与解决。

明确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的主要目的,协调不同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的应用。目前最重要的两个统计数据应用是国际条约履约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排放数据统计。两者对排放核算上有着不同的要求,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指南(碳交易应用)要求企业报送数据的准确与详细,而统计局统计体系(国家清单中能源消耗产生的排放)要求数据统计覆盖的全面性。

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传统能源统计的维度不同,温室气体是从基础数据核算出来的,而传统的能源消耗数据则是通过直接测量与记录得到。按照传统的能源数据的报告要求,数据无须经过第三方的核查,这样的要求明显无法适用于温室气体的核算与统计。从碳交易试点的经验可知,企业对于碳排放的核算仍存在较多的错算漏算,不经第三方核查将产生较大的误差。

温室气体核算不同行业间的能源数据精度等级要求。电力行业消耗大量的化石燃料,不同的排放因子选取方式会造成较大不确定性,然而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消耗的化石燃料量小,采用排放因子的推荐值并不会有很大的差异。这种数据精度上的差异会造成数据来源的不同,进而使得数据统计时难以按照统一的表格形式上报。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统计涉及行政部门多,各地方设置的部门不同,造成了部门间协调沟通的障碍。此外,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来自多个行业部门,也增加了进行数据统计与调查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各地的行业组成不同,需要统计的表格也相应有所不同,各省市间的统计口径、表格模板的统一有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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