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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首批试点闽赣黔

作者:蒋锡培 发布时间:2022-09-30 23:25:45

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23日接受了记者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23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定位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试验区是承担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试验的综合性平台,主要是鼓励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就一些难度较大、确需先行探索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开展先行先试。

一是有利于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目前缺乏具体案例和经验借鉴,难度较大、需要试点试验的制度;二是有利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制度;三是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的制度;四是有利于实现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五是有利于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的制度。

问:为什么选择福建、江西、贵州作为第一批试验区,今后试验区布局如何考虑?

答:意见提出在福建省、江西省、贵州省设立试验区,一是三省均为生态环境基础较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地区;二是三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利于探索不同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模式。

试验区不搞评比授牌、不搞政策洼地,数量将从严控制,务求改革实效。今后将根据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和试验任务需要,适时选择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验区建设。

问:对于规范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意见怎样安排?

答:意见规定:一是整合资源集中开展试点试验,各类专项试点优先放在试验区进行。二是严格规范其他各类试点示范,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不再自行设立、批复冠以“生态文明”字样的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基地等;已自行开展的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到期一律结束,不再延期,最迟不晚于2020年结束。

问:福建方案的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找准定位。将福建实际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求相结合,确定了福建试验区的4个定位;二是明确目标。提出了2017年和2020年试验区的制度建设目标,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各项目标;三是大胆突破。选取6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四是特色鲜明。充分发挥福建首创精神,开展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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