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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碳排放交易面临的现状与困境

作者:熊晓鸽 发布时间:2022-09-26 12:29:11

导读:" 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强制要求企业达到环保标准的监管模式其特点是允许企业灵活选择能实现环保目标的方式。碳排放权交易是当前各国排污权、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核 "

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强制要求企业达到环保标准的监管模式

其特点是允许企业灵活选择能实现环保目标的方式。碳排放权交易是当前各国排污权、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核心方式。目前,欧盟碳排放权贸易制度以“欧盟排放权贸易体系”(EuropeanUnionEmissionsTradingScheme,EUETS)为基础,涵盖全部欧盟成员国。欧盟排放贸易体系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体系,其成交量与市场潜力显著超过清洁发展机制(CDM)等国际主流碳市场。欧盟碳排放交易分为三期进行,第一期是2005~2007年,第二期为2008~2012年,第三期为2013~2020年。每个欧盟成员国都有各自的额定碳排放份额,即AssignedAmountUnit。欧盟的减排单位是“欧盟排放许可”(EuropeanUnionAllowance,EUA),每个EUA等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为了进一步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欧盟积极推动自愿减排机制的发展,逐渐重视“核证减排量”(CertifiedEmissionReduction,CER)的作用。CER是按照特定规则核定出的碳减排量,可以向企业、个人以及非官方机构出售。

然而,欧盟在以CER为基础的碳减排履约机制上,采取了区别化对待的态度。如在2013~2020年,对于2013年开始的新的CDM项目产生的CER欧盟只接受来自最不发达国家或与欧盟签署双边协议的国家的CER,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CER则无法进入欧洲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存在着一些具有普遍性的交易规律:一是配额交易量是配额数量的数倍以上。二是由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履约方以购买CDM市场的CCER用于履约减排承诺,因此CDM一级市场的碳排放权交易量占每年配额量的10%以上。三是欧美日主导着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中俄印等新兴大国面临无权、少权的境地。由于CDM市场中的CER价格低于EUA的价格

所以,CDM的市场前景更为远大,也是中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更倾向的交易平台

欧盟为了进一步主导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同时能够进一步影响区域外的国家,必然会高度关注中国碳排放市场的交易情况。并采取合适的方法增强中欧跨境碳排放交易平台的建设,是欧洲执掌全球碳金融规则的必然选择。

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其碳交易市场的发育程度仍然不够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参与方过少,社会认知度不高。第二,工业企业为减排主体,无法唤起普通民众的减排热情。第三,补偿机制的渠道仅限于参与配额市场的抵消,但碳排放配额市场难以与自愿减排机制有效对接,碳减排机制成为少数企业自娱自乐的工具。

因此,为了提升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运行效率,需要开辟新的思路。随着全球减排技术的进步,担负减排责任的国家不断增多。全球减排机制对相关减排项目的履约成效提出了日益严格的标准。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中,CER最终会成为稀缺物品。从而真正成为各国在保障经济发展、履行减排承诺所必备的资本。由于中欧碳交易市场存在技术和信息差异。CER项目最终要依靠便捷的互联网进行交易,使得双方的技术水平呈现出均衡化发展。

总之,只有实现合理的碳交易边界,才能进一步促进中欧贸易的健康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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