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评要做到和环评一样常态化吗?
继“环评”之后,“碳评”也来了。在减污降碳环保措施分析方面,上述负责人介绍,“碳评”时需将碳排放情况纳入污染控制措施比选,在常规重点考察治理效果基础上,增加对环保措施碳排放情况的考量。从全生命周期角度考量碳减排措施,涵盖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工程治理等。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要求,2022年6月底前,基本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打通污染源与碳排放管理统筹融合路径,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
以下为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7月27日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附近1中提到的试点地区及行业名单。
目前,“碳评”正在河北、吉林、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地开展试点。试点行业为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开展的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进展顺利”,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苏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全省已有10个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设置了碳排放专章,涵盖了钢铁、电力、化工、印染等行业。
“现阶段,全行业碳排放管控成为北京市现阶段碳排放管理的重心。”20日,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环境技术经济分会理事张建红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他说,无论是生态环境部试点的“核算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能源活动与工艺过程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导致的二氧化碳产生量、排放量”,还是北京市试点的“施工期碳排放暂不纳入核算范围”,可能都是认为施工期为短时过程,二氧化碳排放不具有长期稳定性,因此,施工期碳排放未纳入核算范围。张建红建议,与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对应,将施工期碳排放纳入核算范围,以体现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
而《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碳排放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增加碳排放相关内容。”“分析建设项目碳排放核算边界、排放源,确定排放因子及活动数据,核算碳排放量,进一步计算碳排放强度。”
也就是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未来新建建筑需要准备至少两份碳排放报告。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优先以区级行政区碳排放总量目标为评价基准,计算建设项目碳排放量对所在区碳排放总量的贡献情况,分析对总量目标的影响。”友绿智库认为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行政区域碳排放总量偏高,那么在该区域新建建筑是否能够获批都将成为问题。
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建立碳评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碳评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是实现低碳治理、抢占绿色市场的关键因素,将在未来发展中占据碳领域的半壁江山。
随着我国低碳政策的不断加码,众多企业意识到了碳排放评估领域相关人才的重要性,这一赛道正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察觉到了行业变革先机,开始寻求拓宽职场发展道路的新机遇。在这样的竞争背景下,积极布局碳排放评估领域人才培育,完善高水平的碳排放评估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育体系,支撑我国建筑业绿色发展,开启绿色经济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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