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指标如何获得?
碳指标如何获得?碳排放指标申请包括: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标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碳排放是人类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向外界排放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等)的过程;碳排放量是指在生产、运输、使用及回收该产品时所产生的平均温室气体排放量。而动态的碳排放量,则是指每单位货品累积排放的温室气体量,同一产品的各次之间会有不同的动态碳排放量。
碳排放是目前被认为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碳排放引出第二个概念,当排出的温室气体越来越多,并且不再增长,已到达到峰值时,就意味着到达了碳达峰。即是排放的二氧化碳小于大自然吸收的二氧化碳,使得形成二氧化碳实现开始降低;就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碳达峰是一个过程,即碳排放首先进入平台期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波动,之后进入平稳下降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1.企业获得“碳资产”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许可的碳排放指标;
(2)通过碳减排项目而获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量(需要经过认证程序);
(3)通过交易购买的碳资产。
节能项目能够减少能源消耗,经过一套认证程序(不同地区的认证程序不同)后,节能项目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就会被固化为碳资产。这部分碳资产可以用作交易,也可以用作企业今后发展所需。
2.上海大部分行业将按“历史排放量分配法”分配配额,而对部分有条件的行业,将按“行业基准线法则”分配配额。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可使用一定比例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履行清缴义务。清缴时,一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使用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度通过分配取得的配额额度的5%。
3.深圳则按照国际惯例,在碳交易试点期,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拍卖分配为辅,以后将逐步扩大拍卖的比例,逐步向完全拍卖过渡。 4.政府在排污权一级市场上,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排污者购买到排污权后,可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排污权买入或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