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碳排放规定具体有什么?
碳排放核算是碳资产管理甚至是碳中和最基础的业务,今年国家层面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成立,在统一核算标准出台前,不妨先了解一下国际和国内已有的核算标准和方法。
国家碳排放规定
法律分析:《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法律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 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一)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第九条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名录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温室气体排放单位从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中移出:(一)连续二年温室气体排放未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二)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再排放温室气体的。
碳排放权可以作为商品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顾名思义,为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即将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当成商品一样来买卖。交易前,政府首先确定当地减排总量,然后再将排放权以配额的方式发放给企业等市场主体。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提到,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人民币。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市场调节保护机制。
从免费性质的公共资源,到明码标价的稀缺商品,核定的碳排放权配额让“虚无”的碳排放权具备了商品属性。目前,各地试点的碳交易产品主要分为地方碳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两种。
此前,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于今年6月底启动运营,碳市场将成为未来实现碳减排的重要市场机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15日透露,预计2030年前,中国碳减排需每年投入2.2万亿元。
安信证券认为,CCER预计有望开放备案申请并持续增长,参与其中的企业将获得可观收益。天风证券认为,按照全国的风电实际发电量考虑,当CCER市场发展稳定后,全国的风电年减排收益有望达到74.36亿元。
规范碳排放交易
无锡国鑫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毅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这是碳市场交易和履约的关键性规则,但细则仍需要进一步明确,包括如何进行注册登记簿账户的操作、如何进行交易等。全国碳市场交易越来越临近实操阶段。
碳排放权是指分配给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事实上,去年11月,生态环境部就已公开发布上述文件的征询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
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媒体吹风会上表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和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
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调研碳市场建设工作时指出,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到了最关键阶段,要倒排工期,全面开展对接测试,尽早实现系统运行,确保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