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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的市场原理是什么

作者:王老师 发布时间:2022-08-26 14:58

  碳交易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统称。1997年12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其目标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价格发现功能,实现全社会减碳成效的最大化。

  碳金融主要风险

  1.政治风险:由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冲突,碳金融市场面临流动性风险,进而在较长一段时间影响碳配额、监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此外,国家的政局动荡也会极大加速碳金融风险的传导和形成。

  2.政策风险:碳金融作为一类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标的物进行交易,由国际及本国的政策决定其市场稀缺性和价值性,因此政策是否稳定对其至关重要。而且,由于投资交易过程复杂、运作周期漫长、中间过程涉及的国家及企业很多,每一环节政策的变动均可能对后续环节造成影响,进而降低投资者的市场信心和投资回报率。

  3.市场风险:现有的碳金融体系结构较为单一,产品种类仍处于不断丰富的阶段,风险防控体系在市场经济的瞬息变化中很难应对自如,不仅存在成本过高的风险,还会造成碳价的异常波动,降低企业流动性。

  4.投资风险:市场买卖双方对复杂的碳金融市场的具体规则可能存在盲点,使得投资商的潜在风险加大。此外,碳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会造成碳金融市场的价格扭曲,加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碳金融市场原理

  基于配额的碳金融市场其市场原理是限额—交易。上海在国内率先制定出台了碳排放核算指南及各试点行业核算方法,确定了本市碳排放统一的“度量衡”。同时,在分配方法方面,采用了国际上较为普遍的“历史排放法”和“基准线法”,并结合上海实际进行了深化和完善。上海对工业(电力除外)以及商场、宾馆等建筑采取“历史排放法”,即基于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结合先期减排贡献确定其碳排放配额;对电力、港口、机场、航空等采用“基准线法”,即基于其排放效率和实际业务量确定企业年度碳排放配额。

  我国碳金融的发展现状?

  2011年我国碳市场试点工作启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成为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2016年底,四川与福建的碳市场也正式开业,我国试点地区增加至9个。为了满足多样化的市场交易需求,试点地区进行了碳债券、碳基金、绿色结构存款、碳配额场外掉期、借碳交易、碳配额远期等创新实践。以绿色债券市场为例,自2016年启动以来,其年发行规模保持在2000亿元人民币以上,2020年达2786.62亿元,截至2020年末绿色债券存续余额达到8132亿元,位居世界第二。《中国碳中和债发展报告2021》显示,到2021年9月末,碳中和债累计发行192只,募集规模达1904.72亿元。2017年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正式启动,并于2021年7月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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