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列入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
作者:李朝曙 发布时间:2022-10-08 15:12
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推广应用低碳型交通运输装备、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体系……从2012年起到2014年,北京、株洲、西安等16个城市开展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将列出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试点。目前,试点城市增至26个。
2011年2月底,交通运输部启动首批10个城市(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武汉、无锡)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实施阶段为2011年7月至2013年10月。纳入第二批试点的16个城市包括: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济源。
数字
解低碳交通方案
5%
根据《株洲市建设全国低碳交通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截至2014年,公路运输方面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将在2011年的基础上下降5%,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2011年基础上下降5%。
8%、12%
水路运输方面,经过三年的建设,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将在2011年基础上下降12%,二氧化碳排放下降8%。
10%
城市客运方面,截至2014年城市客运单位人次能耗较2011年同期下降10%,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