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市建设激活“一城春水” 顶层设计统领低碳发展制度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深圳、江苏、上海等地开展低碳城市建设调研,总的看,各地围绕低碳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低碳发展路径,已经取得良好成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组团赴深圳、江苏、上海等地,调研低碳发展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作用,实地考察各地建设低碳城市、推进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主要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一行在实地考察了深圳国际低碳城、镇江官塘低碳新城、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等低碳示范城区基础上,还重点调研了深圳比亚迪、江苏镇江慧龙e通国际物流公司等企业,召开低碳发展座谈会,了解各地在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发展低碳产业以及开展碳交易试点等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听取地方政府和企业推进低碳发展的意见建议。
调研显示,近年来,各地围绕低碳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低碳发展路径,总体上取得了良好成效。
顶层设计统领低碳发展制度体系
深圳是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有数据显示,深圳已提前一年完成了《深圳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中的12项指标,虽然经济总量保持较高增长,但能源消耗、碳排放增幅连年下降,近年来,深圳提出建设“低碳城市”并入围国家五省八市低碳试点后,持续做“减法”,密集推出多项节能减排政策和措施,在碳排放权交易、新能源车推广等方面屡屡创新,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调研显示,深圳、镇江、苏州等地提出2020年率先在全国实现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的目标,探索建立峰值倒逼机制,研究提出实现峰值的路径,倒逼产业结构转型,促进低碳发展。上海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对重点领域碳排放增量控制目标进行分解落实。
深圳、镇江、无锡、淮安等地发布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低碳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完善低碳制度。深圳颁布全国首个地方碳交易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出台《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低碳发展立法先行。镇江、无锡、苏州、淮安等地发布实施低碳城市建设意见等相关政策,提出实现城市低碳发展的重点举措。
镇江研究制定全市差异化的碳排放目标任务,以县为单位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突出绿色GDP概念,构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无锡制定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将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并开展各市(县)区年度削减任务考核。
先行先试推动低碳示范项目
深圳国际低碳城、镇江官塘低碳新城和无锡太湖新城(中瑞低碳生态城)均是我国首批低碳城(镇)试点,这些试点地区首先立足当地实际,打造高端低碳城区,推动低碳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运营模式,创新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发展路径。其次,积极建设低碳产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作为首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采取有力措施节能降碳,目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已分别降至0.272吨标煤/万元和0.55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镇江规划建设中瑞镇江生态产业园,力争建设成为国际高端生态产业聚集区、生态技术研发区、中瑞自由贸易示范区和低碳智能宜居区。再次,探索创建低碳社区。深圳创建社区共享模式,探索开展社区、校区、园区共享公共设施。上海2014年选择11个社区创建低碳示范社区,2015年将继续增加10家社区纳入试点。苏州着手创建低碳社区,开展低碳科普宣传、低碳设施建设等,倡导全民参与低碳行动。此外,创新开展其他试点。镇江探索建设“零碳”示范区,选择扬中市、世业洲、江心洲、官塘新城和高校园区等5个区域作为“零碳”示范区备选区域。上海创建虹桥商务区等8个低碳发展实践区,积极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
能力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平台
调研显示,镇江、上海、无锡等地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完善低碳城市管理平台。
一是创新推进“碳平台”建设。镇江在全国首创开发了城市碳排放核算与管理平台,运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分析、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技术,全面、直观地展现温室气体排放的状况,实现了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信息化。二是练好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基本功”。无锡、上海、淮安等地建立了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体系和报告制度,实现编制年度碳排放清单工作常态化。镇江建立碳排放统计直报制度,制定了部门和企业两个层面的碳统计方法制度。三是探索减碳平台机制。苏州探索开展企业“碳盘查”示范行动,启动“碳中和”平台建设,在国内首创结合企业对顾客(B2C)电子商务的技术及设计。上海启动产品碳标识核算指南研究工作,并配合国家推进低碳产品认证工作。
低碳引领打造经济新引擎
在深圳,随处可见满街奔跑的新能源车,数量超过纽约、伦敦等国际名城。深圳公交机动化分担率提升至55%,新能源公交大巴占公交车总量比重超过20%。调研发现,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成为低碳城市建设的亮点。镇江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3.1%。无锡开展低碳交通试点,探索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交通工程。上海预计2015年底,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重达到50%以上,全市达到36%以上。
同时,大范围推进低碳建筑也在稳步进行中。深圳规定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截至2014年年底,已建和在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节能建筑达到8800万平方米,建成和在建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超过46兆瓦。
此外,积极发展低碳产业成为创新推进低碳发展的先锋和带动当地经济增长的引擎。深圳推进产业低碳化升级,强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严把产业能耗、碳排放的准入门槛,开展清洁生产、产品碳标签。淮安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幅30%以上。在政府支持下,各地涌现出一批低碳企业代表。
低碳发展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此次调研发现,各地在推进低碳发展的过程中,开拓创新,争做典范,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许多值得推广的经验,同时也暴露出制约低碳发展的问题和短板。低碳发展制度体系仍不够完善,尤其缺乏法律支撑;地方低碳发展能力建设仍有待加强,政府支持低碳发展的力度有待提高;全社会各方面对低碳发展的重视度仍不足,公众和企业的意识和参与度仍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当前我国经济存在明显下行压力,地方低碳发展面临稳增长的挑战,有的地方对低碳和发展的关系存在不同观点,低碳发展的动力有所削减,随着国际油价下跌,低碳能源的推广利用也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为了更好地发挥低碳发展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积极作用,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指导地方编制出台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相关法规;完善碳排放控制制度;出台全国低碳城市及社区、园区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扶持政策;全面推进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制度化。
二是加强对地方的支持力度。研究开辟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渠道;加强对地方试点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并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产业、财税、投资、金融、技术等方面配套政策;加强对地方低碳发展的技术、人才、资金等支持力度,指导地方提高基础能力建设水平。
三是推广低碳发展先进经验。对各地低碳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总结评估工作,树立低碳发展的标杆城市、园区、社区及企业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交流低碳发展经验,营造国内各地方以及国内外开展低碳发展交流与合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创新低碳发展体制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体制优势,在公共服务领域强力推广低碳能源和技术产品,加大政府在低碳领域的投资力度,形成政府购买低碳服务的模式;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低碳产业。
五是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从市场激励和宣传引导两方面着手,提高全社会低碳意识,培养低碳消费模式和低碳生活理念,鼓励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低碳行动,形成共促低碳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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