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4年排放差距报告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最新报告称,为了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借此阻止气候变化造成最恶劣的影响,应在本世纪中到后期实现全球碳中和。这也将有助于控制在2020年后将全球变暖幅度控制在安全温度限值内的同时,可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的最大数量。
若超出仅剩的1万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这一估计预算范围,将更有可能产生严重、普遍、在有的情况下属于不可逆转的气候变化影响。
在即将于秘鲁首都利马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前数天发布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4年排放差距报告》是系列报告之五,探讨各国的承诺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国际上达成共识的2℃以内的目标。《报告》是由来自14个国家22个研究小组的38名杰出科学家共同编写完成。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排放差距报告》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发现结果为基础,揭示了有可能使气温升幅保持在2℃之内的全球排放安全闸,包括全球排放在今后十年内达到最高峰;所有温室气体排放在本世纪中期减半;在本世纪下半叶,在实现碳中和之后实现总体温室气体净排放为零。
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齐姆·施泰纳表示:“全球气温的上升幅度与大气中温室气体,特别是二氧化碳的长期累积成比例,为了将排放控制在安全限值内,现在采取更多的行动将有助于避免今后采取更极端的措施。”
“在基准情景下,全球气候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无明显进展,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在2050年将可能上升到87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远远超过安全限值。”
“各国正日益关注自己在2025年、2030年及以后需要切实实现哪些目标才能使全球气温升幅控制在2℃以内。第五个《排放差距报告》强调,只有实现碳中和,并最终实现零排放(也有人称为气候中和),剩余的累积排放量才能被全球的自然基础设施,如森林和土壤安全地吸收。”施泰纳补充道。
“可持续发展目标强调了发展目标和气候变化缓解之间的许多协同作用。将发展政策与气候变化缓解关联起来有助于各国建设未来的节能、低碳基础设施,并实现与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相呼应的转型变革。”他总结说道。
《报告》指出,为了避免超出预算,应当在2055年至2070年间实现全球碳中和,这意味着每年的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届时应该在全球范围内达到零排放的目标。零排放意味着一些剩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以通过相同数量的二氧化碳吸收量或“负”排放来加以补偿,从而使因人类活动造成的进入大气的净排放为零。
将甲烷、一氧化二氮和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考虑在内,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应在2080年和2100年间降低到零排放水平。
世界资源研究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安德鲁·斯蒂尔表示:“通过谈判达成全球气候协议不应当被情绪或政治偏好所左右,而应当建立在科学和事实的基础上。这份报告对全球排放情况进行了最清醒的技术分析,展示了各国的承诺和行动接受科学检验的结果。”
“不幸的是,全世界目前并不是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但是,随着全球气候行动势头的增强,我们有机会消除排放差距,并保持在科学表明的、防止气候变化最恶劣的影响所需的气温升幅限值以内。”
自1990年以来,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了逾45%。若要保留将气温升幅控制在2℃以内的可能性,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30年应比2010年的水平减少15%或更多,并且到2050年至少减少50%,从而最终实现零排放。
以往的《排放差距报告》侧重于不同行业的良好实践,以及这些实践在减排的同时刺激经济活动和发展的能力。
今年的报告还关注国际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国家层面的发展政策如何产生多重效益,包括侧重于能源效率的气候变化缓解情况。
缩小差距
《2014年排放差距报告》将排放差距定义为与实现气候目标相一致的2025年和2030年的排放水平与各国履行承诺的情况下预期排放水平之间的差异。
科学家们预计,2020年的排放差距最多为1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2030年则最多为17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2030年,相对于基准情景排放(68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而言,差距甚至更大,将达到26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尽管排放差距并没有缩小,但《报告》估计,如果充分利用现有的全球减排方法,排放差距是可以缩小的:据估算,2030年减排潜力可达到29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对于基准情景)。
拖延行动的代价
将严格的措施推迟到2020年才实施,将在短期内节省用于缓解的费用,但今后在以下方面将产生更高的代价:
全球中期减排的速度更快;碳密集基础设施被锁定;中期依赖于使用所有可用的缓解技术;中长期的缓解费用更高,干扰经济的可能性更大;依赖负排放;无法实现2°C这一目标的可能性增大,进而导致更大的适应性挑战和更高的费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