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 2020年建成“四区”实现“五提升”
昆明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呈贡区、西山区、石林县、宜良县、晋宁县2014年成为云南省首批生态文明县(市、区)。目前,昆明市正全力冲刺生态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市目标。
到2020年,昆明市要建成全省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行区、全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样板区、全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全省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这“四区”,实现滇池水质显著提升、经济社会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益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市民生态文明素质显著提升这“五提升”,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加大目标管理考核权重和分值
昆明市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把生态创建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按照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立足各自实际,主动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形成党委(党工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统筹整合、乡村组织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昆明市各级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按步骤、有层次、高标准推进。
同时,昆明市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认真制定了生态创建实施方案,着眼于村庄现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既提出了年度总体安排,又提出分阶段工作任务;既有分期分批的创建目标,又有落实目标的具体措施。
昆明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格局。加大目标管理考核权重和分值,对完成年度任务、达到验收标准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乡村及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村(社区)针对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抓机制建设。努力解决好道路硬化后怎么维护、树木种上后如何保证成材成林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健康发展。
健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到2020年,昆明市力争主要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面形成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经济结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建成“四区”、实现“五提升”。
建成全省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行区,即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率先形成与城市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建成全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样板区,即全面完成云南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以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环境社会可承载为前提,率先实现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
建成全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即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开展绿化美化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环境生态品质,打造宜人宜居美丽家园。
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即健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大力推进生态补偿、资源有偿使用、信息公开与全民参与、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等制度创新。
实现滇池水质显著提升,即到2020年,滇池水质及流域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主要河流消除劣Ⅴ类,城区河段消除恶臭。滇池流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环境功能要求。
实现经济社会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即要基本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绿色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90%以上。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有机、绿色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种植面积的比重达80%以上。
实现资源能源利用效益显著提升,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 0.8吨标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低于60立方米/万元,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9%,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即滇池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林木绿化率达60%以上,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15%,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75%以上,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
实现市民生态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即全市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全社会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牢固确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