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全国或地方温室气体排放的MRV体系
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是碳交易体系的基础,是碳排放权的确权过程。因此,建立全国或地方温室气体排放的MRV制度,是碳市场建设成败的关键。
测量历史排放数据:良好的历史数据是制定碳交易制度的基础,思亚认为碳交易主管部门(各级发改委)在建立碳交易市场前就应开展历史数据调查,尽管暂行办法没有具体描述测量的流程,我们模拟出如下测量方案以帮助我们的客户更好地理解发改委是如何制定出排放标准的:
1.地方发改委组织重点排放企业报送特定年份的排放量,并指定第三方机构核查或抽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然后汇总上报给国家发改委气候司;
2.国家发改委根据历史排放数据汇总确定纳入的行业,制定总量,并将各地配额总量分配回地方发改委;
3.地方发改委结合行业和企业数据信息分配和管理配额。
报告与核查制度:全国碳交易市场需要建立一个常规的报送与核查流程,以保证碳配额的真实可靠。根据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和省级发改委将负责管理碳交易的报送与核查,具体流程为:
1.国家发改委公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标准,以及报送与核查的流程。
2.重点排放单位负责根据国家发布的标准制定碳排放报告,及其备案的排放监测计划,每年编制其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由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发改委提交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
3.省级发改委每年对其行政区域内所有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排放量予以确认,并将确认结果通知重点排放单位。
4.重点排放单位根据省级发改委确认的排放量履行上年度配额清缴义务。
5.省级发改委每年对其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配额清缴情况进行分析,并将配额清缴情况上报国家发改委,由其向社会公布所有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配额清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