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与间接碳排放权交易同时进行
“交易什么”,即“交易产品”,是交易中第二个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北京试点方案》,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交易产品包括,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和由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产生的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
由此看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初期阶段,将分为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与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两个领域。
其中,“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是北京特色,“这是北京一个创新的点,应该说在国际上也还没有人这么做,所以我们做这项工作的难度更大一些。”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授苏明山称。
之所以提出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与北京市需要外购超过60%的电有很大关系,“间接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指的是北京市用电所导致的区域外的排放,比如说在北京买一度电,有三分之二左右是外购的,与这三分之二外购的相联系的二氧化碳排放属于间接排放。”苏明山解释。
由于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两种交易产品的存在,就会带来一个问题,这几个标的之间的价值是否等同?
“目前,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和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权之间,先不考虑互换的问题,下一步还要研究这个事情。”苏明山称。
与交易产品相关联、被强制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的交易主体最关心的一件事情,是北京市政府分配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的方法。
“配额分年度发放,2013年排放配额基于企业(单位)2009~2011年排放水平,按配额分配方案计算确定,在2012年12月前向企业(单位)免费发放;2014年和2015年排放配额分别根据上一年度排放水平计算确定,在每年5月前发放。"十二五"期间,除免费发放的配额外,政府预留少部分配额,通过拍卖方式进行分配。”《北京试点方案》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也相应地分为“直接”与“间接”两个领域。
“"直接"领域里,主要包括热力供应、电力和热电供应;"间接"领域里,主要包括制造业和大型公共建筑。综合考虑企业(单位)历史排放水平、行业先进排放水平、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全北京市经济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整体工作安排等因素,设定不同行业的排放系数,按行业制定配额分配方案。”苏明山表示。
但是,《北京试点方案》中,关于配额的发放没有提到减碳成本的问题,“需要考虑到的是,有些行业的减排成本高,有些行业的减排成本低,在欧盟EU ETS中,对减排成本偏高的行业,发放的配额偏松,对减排成本偏低的行业,发放的配额偏紧。”王毅刚指出。
“关于配额多和少的问题,我们现在已经有一个方案,但还不成型。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将会出一个(初步的)配额分配方法,到时候还要听取各方意见,更细致地进行探讨。”苏明山说。
另外,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对CCER的使用,类似于欧盟EU ETS对CER(CDM项目产生的核证减排量)的使用。
“对CCER的使用,我们要设定一个上限,原来得出了一个数,但现在觉得还不太成熟,所以还要进一步研究,到底有多少的量可以用于买CCER。另外,希望北京的CCER也要区分一下直接排放跟间接排放,这样可以与我们的直接排放权跟间接排放权对接。”苏明山说。
国家对于CCER的使用寄予厚望,“中西部地区要的是技术和资金,北京市要的是低成本得到的减排量,国家要的是总体上二氧化碳排放的减少,这样就能找到一个共赢的办法,又能用最低的成本降低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仪式上表示。
不过,北京这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也许接纳不了全国那么多的CCER,本报了解到,北京去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亿吨左右,在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倒数第二。
另外,价格也是关注的问题,“主要由供需双方采取协商、竞价等市场化方式确定,当市场波动过于剧烈时,政府采取公开市场交易方式调节价格,即当市场配额严重短缺,交易价格过高时,政府通过拍卖等市场化操作方式投放部分配额入市;当市场配额过多,交易价格过低时,政府通过回购等市场操作方式回收部分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