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放迎接全国碳市场
——访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副总裁孟萌
问:广东碳市场纳入的控排企业有多少,哪些行业交易较为活跃?
孟萌:目前,广东省纳入的控排企业为水泥、电力、钢铁和石化四大高耗能行业、年排放2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
2015年度,广东省共纳入控排企业186家,新建项目31家。2015年10月,广东在现有四个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排放数据报送纳入行业的范围,明确将陶瓷、纺织、有色金属、化工、造纸、民航6个行业纳入,据测算,扩容后的报告行业的碳排放量将占广东全社会碳排放的70%以上。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度,广东省四个控排行业的配额交易量较2014年度均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石化行业的交易量更是增长到1153.9%。这主要与试点进入第三个履约期,控排企业碳资 产管理能力、碳交易参与意识的大幅提高,以及碳交易所不断的碳金融业务开展有关。
在四个行业中,交易最活跃的是电力和水泥两个行业。电力行业居首,占年度交易量的19.2%;水泥行业占8.0%。
电力行业的交易活跃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免费配额的发放量由2014年度实际排放量的97%调整为2015年度的95%,免费配额的减少给部分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履约缺口;二是,电力行业企业多为大的电力集团控股,旗下多家控排企业的配额交易可由集团统筹调配进行集团化管理,这也促进了电力行业的交易活跃。
水泥行业的交易活跃则主要由于业内民企居多,企业参与碳交易的内部审批环节较为简易,因此参与碳交易效率较高。
问:能力建设是全国碳市场的重点工作之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广碳所”)为此做了哪些工作?
孟萌:能力建设是全国碳市场建设和推广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从试点经验来看,能力建设是与碳市场始终相伴相生,一直都不能放松的工作。在碳市场初期,能力建设工作更多的是针对市场参与者的普及型宣传和培训。在碳市场成熟后,能力建设工作还将逐步增加碳市场投资者教育、职业教育等新的内容和形式。
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批复同意设立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由广碳所联合广东省三家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目 前,我们已经在中心框架下开展了面向全国和珠三角地区的多项培训活动。未来,中心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直接领导下,围绕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为全国碳市场的顺利启动和有序运行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在岗位能力培训方面,广碳所联合国家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开展了“碳交易师”和“碳金融师”的岗位能力培训工作。
其中“碳交易师”至今已成功举办17期,共培训学员572人,被誉为“低碳黄埔”,这些学员如今正活跃于政府部门、控排企业和投资机构,参与碳市场建设的一线工作。“碳金融师”是广碳所今年6月1日推出的培训项目,主要进行绿色金融和碳金融领域的专业培训,为碳市场输送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具借鉴意义问: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在试点过程中有什么特殊的经验?
孟萌:广东作为首个启动碳交易的试点省,在试点期间确实积累了有别于其它试点的特殊经验。
一是对纳入碳交易体系的企业实行省市两级管理。广东省地域广阔,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大地区,控排企业分散在广东20个地级市,为更好调动市级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广东确定了省市两级管理的管理体系。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全面负责碳交易工作,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具体负责新建项目碳评估、组织企业碳排放报告工作,抽查排放报告,指导、支持企业配额管理等工作。
二是从试点启动之初就采用了配额免费发放与有偿发放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模式。广东是唯一坚持采用有偿方式分配初始配额的试点,有偿配额分配加强了企业碳资产有偿使用和管理的意识。同时广东结合试点碳市场进展情况,适时扩大有偿配额发放范围,向投资机构放开配额一级拍卖市场,增强了市场流动性。另外,以配额有偿发放获得的收入为基础,广东省设立了低碳发展基金,用于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广东试点的配额有偿分配机制,经过三年的成功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为国家有偿分配配额积累了宝贵经验。
问:广碳所将如何迎接全国碳市场?
孟萌:广碳所将以积极开放的心态迎接全国碳市场。首先是加强自身服务全国碳市场的能力。在产品创新上,广碳所将一如既往的强化自身研发能力,与时俱进,开发与全国碳市场相适应的交易产品、金融产品和创新业务;在交易系统上,广碳所将花大力气升级碳交易系统,建设风险可控的清结算体系,不断优化用户体验,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碳交易;在客户服务上,广碳所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
同时,广碳所还将积极加强区域合作,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建设好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广东)中心和泛珠三角区域碳市场交流合作中心两个平台,进一步发挥广东作为首批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当然,广碳所也会继续深入总结试点期的运营经验和成果,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提供经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