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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应出台碳减排政策

作者:姜汝祥 发布时间:2022-09-20 18:49:01

导读:" 为保护环境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今后我国必须对CO2排放有所限制,企业或个体不能无限制或无代价地向大气排放CO2。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碳排放权概念,可行有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必须 "

为保护环境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今后我国必须对CO2排放有所限制,企业或个体不能无限制或无代价地向大气排放CO2。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碳排放权概念,可行有效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必须将惩罚和激励结合起来考虑。惩罚即征收碳税,激励则是允许对CO2减排进行交易,两者为互补关系,缺一不可。征收的碳税,按照取之于“碳”,用之于“碳”的原则,主要用于支持碳捕集和封存技术开发,建设碳封存基地和输送网络以及设施维护等。

碳税作为一种惩罚性经济手段,如果单独出台,与其他手段没有联动,则有可能只是增加了企业成

碳封存是利用地下无开采价值的煤层、废弃的油田与气田和含盐水层,将CO2永久储藏。西方发达国家碳捕集和封存技术开发已有多年时间,有的已经进入商业化阶段。近年来,国内一些大型国有能源企业也开展了碳捕集与封存的研发工作,但仍处于自发的小规模研发阶段。总的来看,碳捕集与封存技术是可行的,需要不断完善和降低成本,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推广应用问题,需要将捕集、运输、封存各个环节结合起来,统筹运作。对于企业来讲,虽然碳捕集可以取得部分CO2销售收入,但由于碳封存为一个长期连续的有投入、无收益的外部性问题,靠自身还难于解决。因此,需要国家提供碳捕集和封存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包括对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研究和开发予以资金支持,将国家征收的碳税,用于大规模布局建设碳封存基地和输送网络,无偿收集企业捕集的CO2等。这样才能为企业碳捕集和连续稳定生产免除后顾之忧,形成良性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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