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有望率先对废水和废气两个税目征税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市场对环保治理的关注度持续升温。继国务院8月份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环境税又被提上日程。上周五,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透露,环境税方案已上报至国务院,正在按程序审核中。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业
目前,我国在污染防治领域主要实施排污费管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认为,未来环境税的主要实施路径是将排污费等改为环境税,而且肯定会提高税率,不然以现在的排污费标准,直接改环境税就没有意义了。未来实施可以选择地区试点,也可以选择将部分污染排放物费改税直接一步到位。
该报告认为,未来环境税应该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由地税征收,在中央与地方分成方面,地方拿大头,中央拿小头,比例为8:2。环境税以地方为主,具有一定的政策延续性,排污费90%归属地方,10%交中央,而且就未来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来说,地方的责任更大一些。
据了解,上海2012年排污费收入2.2亿元,广东县级市英德市排污费2012年收入399万元,北京2012年排污费预算收入才935万元。此外,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度,造纸、纺织等8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3%和73%,电力热力、非金属矿物制品等6个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9%和93%。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开征环境税,上述几个行业将成为重点税源。
据悉,在计税依据上,研究者们也提出了标准,即污染排放税以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依据,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其排放量;而碳税则以对产生CO2的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照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