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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突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作者:张巨峰 发布时间:2022-10-08 15:01:06
为强化环境宣教工作,在今年《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这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市委组织部与市环保局共同组织区县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参加生态文明学习班,并撰写心得体会,汇编成册;市人事局与市环保局共同举办“公务员大讲堂”,参加人员达600余人;为贯彻实施《条例》,举办了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环保责任人培训班,学时不少于24小时,并严格考核,不及格者进入下期继续培训。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对宣教工作高度重视。为强化宣传,在原来宣教中心、宣教处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的基础上,最近从社会上遴选了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一些人充实到宣教队伍之中,并单独设立了宣教处。
新闻发布时间方面。研究表明:遇到环境事件,环保部门在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向群众通报事实效果最好。第一时间通常是指事件发生后的4个小时内。这样做并不困难,但是背后有一套程序。如对于比较大的环境突发事件,宣传部门肯定要介入,但介入时间不好把控。宣教部门要进入决策圈,自始至终参与环保中心工作,这样说话才有底气,才能更好地和公众、媒体良性互动。并且,需要形成一套常态工作机制。
(作者: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董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