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碳汇 > 正文

碳汇造林的含义是什么意思以及与普通造林有什么区别?

作者:碳排放资网小编 发布时间:2022-04-14 09:52

  碳汇造林的含义是什么意思以及与普通造林有什么区别? 森林具有碳汇功能,这指的是森林中的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森林的这种特殊功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稳定乃至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发挥重要作用。

  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包括林地)上,以增加碳汇为主要目的,并对造林和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动。只有按照碳汇造林标准造的林才是碳汇林。

  普通造林与碳汇造林的区别在于后者要确定基线,要对造林活动造成的碳排放加以记录,还要对林木生长的全过程进行碳计量,最后要把产生的碳排放减去,这样得到的碳汇才是产权明晰的碳汇。再通过认证和注册,这样的碳汇就具备了交易的潜质,才能由产品变成商品。

  目前,政府对造林的补助约为200元/亩,这是按种苗补助计算的。也就是说,这200元只够买苗,远远不够碳汇造林。

碳汇造林的含义是什么

  实际上,现在我国所有的森林都是“公共品”,森林存量的产权都是不明晰的;尽管它是有组织的,但是很难确定碳汇是否属于它。因此,在产权界定上,要先制定规则,再计量监测,再认证、注册。最终,才能由产品变成商品。产权明晰才能交易。

  碳汇与碳源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将碳源定义为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承认森林碳汇对减缓气候变暖的贡献,并要求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植被恢复及保护,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将项目产生的碳汇额度用于抵消其国内的减排指标。

  所谓碳汇(Carbon Sink)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碳源( Carbon Source) 是指产生二氧化碳之源。它既来自自然界,也来自人类生产和生活过程。碳源与碳汇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即碳源是指自然界中向大气释放碳的母体,碳汇是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减少碳源一般通过二氧化碳减排来实现,增加碳汇则主要采用固碳技术。所谓固碳也叫碳封存,指的是增加除大气之外的碳库的碳含量的措施,包括物理固碳和生物固碳。物理固碳是将二氧化碳长期储存在开采过的油气井、煤层和深海里。生物固碳是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通过控制碳通量以提高生态系统的碳吸收和碳储存能力,所以其是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最便宜且副作用最少的方法。生物固碳技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护现有碳库,即通过生态系统管理技术,加强农业和林业的管理,从而保持生态系统的长期固碳能力;二是扩大碳库来增加固碳,主要是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并通过选种、育种和种植技术,增加植物的生产力,增加固碳能力;三是可持续地生产生物产品,如用生物质能替代化石能源等。

  碳汇与碳源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将碳源定义为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1997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承认森林碳汇对减缓气候变暖的贡献,并要求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植被恢复及保护,允许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开展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将项目产生的碳汇额度用于抵消其国内的减排指标。

  据测算,树木每生长一立方蓄积,约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每营造15亩人工林,可以清除三口之家产生的二氧化碳;每营造11亩人工林,可吸收一辆奥迪轿车一年的二氧化碳排放。

  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世界各国都在提倡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从一定程度上讲,这是一种被动的举措,有些被迫无奈。相比之下,种植碳汇林,把自己排放的二氧化碳吸收掉,则更显得主动。对一个企业或个人来讲,捐资购买碳汇,多种植“碳汇林”是最便捷有效的办法之一,这样做既能实现“碳中和”,还能得到生态、社会、经济上的多重效益。

Copyright 2015-2022 碳排放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7718号-7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