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碳汇对实现“ 双碳” 目标的作用
《巴黎协定》提出了“ 把全球平均温升控制在显著低于工业化前水平的2 ℃之内, 并努力将温升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的1.5 ℃之内” 的长期温度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协定要求缔约方致力于尽快达到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峰值, 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IPCC发布的《全球升温1.5 ℃特别报告》提出, 全球要在本世纪内实现升温控制在1.5 ℃以内的目标, 需要进行重大和迅速的变革, 必须在2030年前将全球温室气体年排放总量(CO2当量)削减一半(250亿~300亿t/a), 到2050年, 必须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我国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是履行《巴黎协定》的政治承诺, 也是实现升温控制在1.5 ℃以内目标的必然选择。与大多数已实现碳达峰的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实现“ 双碳” 目标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 必须发挥生态系统碳汇的特殊作用。
生态系统碳汇在实现“ 双碳” 目标中的地位
在实现“ 双碳” 目标过程中, 碳达峰是碳中和的一个节点。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与CO2排放从相对脱钩走向绝对脱钩的过程, 也是能源、工业领域的碳排放量降低与生态系统碳汇等碳吸收逐渐增加直到二者相抵为零的过程。 我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只有30 a时间, 是世界上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时间最短的国家。只有碳达峰时间越早、峰值越低,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可能性越大。
目前, 人们认为可行的碳吸收方式是生态系统碳汇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 CCUS)2种方式。CCUS 是指将 CO2从工业排放源中分离后直接加以利用或封存, 以实现CO2减排的工业过程, 是一项新兴的、具有较大潜力减排CO2的技术, 被认为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技术之一。但是, 目前 CCUS 技术还广受争议,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能耗较高, 部分技术不但不减排, 反而增加了CO2排放; 二是CCUS 技术的应用尚存在潜在环境风险; 三是成本与投资高昂, 资本需求大, 投资周期长, 技术链条长, 收益政策依赖性强等障碍制约了 CCUS 技术的发展。
生态系统碳汇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式, 也是碳中和的必然选项。生态系统碳汇量越大, 实现碳中和的概率就越大。为实现碳中和愿景, 转变发展方式和低碳结构性变革是核心, 降低CO2等温室气体排放是根本。生态系统碳汇对实现碳达峰目标是非选项, 对实现碳中和目标是必选项, 这是生态系统碳汇在实现“ 双碳” 目标中的基本定位。我国各省(区)生态系统碳汇量和储碳能力与本区域的碳排放量(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强度存在较大的空间分布差异性。各省(区)的碳排放量与能源和高耗能工业等部门密切相关, 涉及省(区)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生产力的空间格局等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
我国中西部省(自治区)如新疆、甘肃、内蒙古和山西等是煤炭生产和煤电开发大省, 担负着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的任务; 同时, 这些省(区)也拥有煤化工、钢铁和铝等高耗能产业, 造成这些省(区)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长期排在全国前列。这些省(区)碳达峰时间要迟于全国大部分省(区)。由于自然禀赋等因素, 这些省(区)的森林等自然资源并不丰富, 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小, 呈现生态系统碳汇及增长潜力低与碳排放高的空间格局。东部一些省或直辖市, 特别是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已完成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经济以服务业为主, 数字经济发展较快, 经济一定程度上开始脱碳, 碳排放量逐渐下降, 碳达峰可能在2025年左右实现。这些省(市)的自然生态状况较好, 生态系统碳汇量潜力较大, 呈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高而碳排放较低的空间格局。
在制定国家“ 双碳” 路线图时, 要考虑省际和区域的碳汇和碳排放不平衡格局, 这需要能源产业布局调整和经济结构升级等系列措施, 需要加大中西部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在制定省(区)级的碳达峰和碳排放路线图时, 需要客观分析其碳排放和碳汇增长潜力实际情况, 直面机遇和挑战, 避免省级之间的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