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样获得碳排放权配额
碳排放配额是碳市场排控企业获得的在特定时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许可权。碳市场的建立赋予了温室气体排放权的稀缺性,因此配额便有了经济价值。获得超额碳配额的企业可以通过碳交易获利,而碳配额存在缺口的企业要从碳市场购买配额。因此,碳配额的分配规则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目前国内碳市场还在建设过程中,很多规则在纸面和实操层面还未明确,并且碳市场规则繁复难懂,因此需要读者具备一定知识基础。考虑到国内碳市场是对欧盟碳市场的模仿和简化变通,了解欧盟碳市场的发展过程、关键规则和缺陷,对展望未来我国碳市场规则至关重要。
公司怎样获得碳排放权配额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含自备电厂)和航空等八个行业中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约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经济主体(简称成“重点排放单位”)。各省级、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扩大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增加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的温室气体包括企业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水泥和化工等部分行业工业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力热力消费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
配额总量是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的排放上限,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国家重大产业发展布局、经济增长预期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等因素确定,具体按照“自下而上”方法设定,即由各省级、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核算本行政区域内各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数量,加总形成本行政区域配额总量基数;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各地配额基数审核加总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有偿分配、市场调节、重大建设项目等需要,最终研究确定全国配额总量。
分配方法
配额分配有两种基本分配方法。政府既可选择通过拍卖出售配额,又可选择向参与者或其他有关主体免费发放配额。鉴于免费配额可通过三种主要方法进行分配,因此配额分配共计有四种方法(拍卖和三种免费分配)。
免费配额--基准线法
若能确保基准设计的连贯性、一致性与审慎性,使用固定的行业基准法可持续激励相关主体以高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减排目标(包括通过需求侧的减排)。此外,固定的行业基准法同样可以奖励先期减排行动者。然而,若基准值未经精心设计,可能无法实现上述优势。同时,固定的行业基准法也是一种耗时长久和对数据要求较高的分配方法。固定的行业基准法在防范碳泄漏方面的效果可能好坏参半,且仍有赚取暴利的可能性。用于确定向重点排放单位发放免费配额额度的产量可以是历史数据,亦可是实时数据,若使用实时数据则须进行更新。
以发电行业为代表的第一批考虑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大多满足采用行业基准法计算配额的要求。若采用行业基准法进行配额分配,其配额计算满足以下基本框架:首先,配额分配和履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相互对应的,两者的边界应一致,即针对这一边界内的排放设施发放的配额,在履约时也是通过核算这一边界内的排放水平确定需要上缴的配额量。基准法是通过产品产量来确定配额的,其对应排放量的核算边界是生产该项产品的设施,按照生产不同产品的不同设施各自对应的基准线确定配额量,再汇总得到整个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年度内的配额量。具体公式如下:
免费配额--历史排放法
历史排放法能够补偿因搁浅资产引致的损失。在管理下游排放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历史排放法可成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平稳过渡期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方式。只要分配水平没有根据企业实际排放进行事后更新,历史排放法便可为促进以高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减排目标提供强大动力。通过提供针对搁浅资产风险的补偿,历史排放法亦有助完成向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平稳过渡。然而,该方法也增加了赚取暴利的可能性并且在碳泄漏防范方面的效果较弱,若与事后调节相结合,则可能导致扭曲的价格信号,且无法奖励先期减排行动者。
免费配额--历史强度法
与固定的行业基准法相同的是,政府部门可选择使用历史或实时数据计算企业应得的免费配额额度。使用实时数据时需定期更新,这种分配方法可有效防止碳泄漏,并奖励先期减排行动者。然而,若使用行业碳排放强度基准,这种分配方法可能造成行政管理上的复杂性。不断激励相关主体采取高成本效益方式实现减排目标,这需要以审慎的连贯一致的基准设计为前提,需要保护需求侧减排的动力,且当免费配额分配水平整体较高时,政府部门需将配额控制在总量控制目标范围内。
碳排放配额分配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设计中与企业关系最密切的环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以后,由于配额的稀缺性将形成市场价格,因此配额分配实质上是财产权利的分配,配额分配方式决定了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成本。例如,分配方法可能成为影响企业在确定产量、新的投资地点以及将碳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的比例等问题上的决策的关键因素。基于上述原因,配额分配方法亦会影响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经济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