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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邓国坚 发布时间:2022-10-08 15:03:04

导读:"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同意江西省赣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赣州低碳城市发展之路进入实施阶段。据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熟悉,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是我市 "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同意江西省赣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赣州低碳城市发展之路进入实施阶段。据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熟悉,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是我市加快赣州绿色崛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促进赣南振兴发展,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

低碳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去年11月,经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确定我市为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经反复修改和评审,我市制定了《赣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力争通过低碳发展,全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低碳发展法规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形成具有赣州特色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

国家发改委在批文中指出,《实施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赣州市情,工作思路清晰,任务行动明确,设计科学合理,保障措施有力。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快低碳转型、提高低碳能源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打造低碳建筑、发展低碳交通、增强碳汇能力、倡导低碳生活、构建支撑体系等主要任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将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积极推进我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好《实施方案》中各类建设项目,加快赣州环境能源交易所建设,将低碳试点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中部地区“后发展、欠发达”城市低碳发展路径,将赣州市建设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的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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