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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
作者:雷永军 发布时间:2022-10-07 21:20:18
近日,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修订稿中增加了四级蓝色预警,启动条件为预测将发生连续两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大于200或一天大于300时,但没有达到三级、二级、一级预警条件。
另外一个变化是,原来应急预案中要求,在启动三级预警后,全市要限行20%机动车;启动一级和二级预警后,限行50%机动车,也就是按单双号行驶。修订后,仅在启动一级预警时,该市和外埠牌照的机动车按单双号行驶,同时暂停实施工作日机动车限行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