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全文细则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福建省是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域。从现在起至2020年,是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坚持加快发展和提质增效并重,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是福建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引导推动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在做好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福建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衔接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4-2020年。
本规划是指导福建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基础条件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自然气候特点及变化趋势
福建具有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和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气候变化趋势明显。
一、自然气候特点
福建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光照充足,雨水充沛,年平均气温17-21℃,平均降水量1091-2034毫米,是全国雨量最丰富的省份之一,但时空分布不均,主汛期为每年5-9月,易出现洪涝灾害。受风暴潮等极端气候影响明显,平均每年有1-2个热带气旋登陆福建,5-6个热带气旋影响福建。
二、气候变化趋势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福建省气候变化明显。一是年平均气温升高,冬季变暖趋势渐显。最近50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上升了1℃左右,高温日数增多,低温日数减少。福州市2007年出现连续36天高温,2013年8月出现40.6℃的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福建气候将继续变暖,2010~2039年年平均气温增温速率为0.34℃/10年。二是年降水量略增,降水日数减少,暴雨日数有所增加,雨季尤为明显。三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强度增强。2005年“龙王”台风和2006年“桑美”超强台风、2008年低温冻害、2010年雨季洪涝等灾害造成损失严重。
第二节 应对气候变化主要工作及成效
“十一五”以来,福建省认真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源头控制,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
制定实施了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产业低碳化发展步伐加快,结构持续优化。落后产能逐步退出, “十一五”期间全省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650万吨、炼铁产能26.42万吨、炼钢产能30万吨、铁合金产能1.1万吨、造纸产能26.08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194.5万千瓦。2011-2013年,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42.1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30万千瓦,装机10万千瓦以下的高能耗、低效率的小火电机组基本退役。
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能源结构趋于低碳化
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宁德核电站首台机组、仙游抽水蓄能电站和沿海一批陆上风电项目并网发电,福清核电稳步推进。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清洁能源比重从2005年38%提高到2013年的40.3%,煤炭从2005年的62%降低到2013年的59.7%。2013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9%。
三、强化目标责任约束,节能降碳成效明显
制定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建立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能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福建三钢(集团)等一批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并通过国家验收,组织开展17个省级循环经济城市、24个省级循环经济园区、212家省级循环经济企业示范试点。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模式,厦门市、南平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发,截止2013年底,全省共有123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其中96个项目在联合国EB机构成功注册。“十一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16.4%,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6%左右。2013年,单位GDP能耗0.584吨标煤/万元、二氧化碳排放1.2078吨/万元,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大力推进造林绿化,森林固碳等生态功能持续增强
持续推进植树造林活动,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森林固碳释氧、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完成植树造林1125万亩,森林碳汇增加14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11-2013年植树造林超过136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位居全国首位,活立木总蓄积量6.67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6.08亿立方米。主要水系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保持良好。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居全国前列。
五、重视基础能力建设,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所增强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洪抗旱能力不断改善提高,2013年全省农业灌溉用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2。加快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十二五”以来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3万亩,“长汀经验”成为全国治理水土流失的典范。加强海洋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海洋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加强。加快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六、完善体制机制,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成立福建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理顺了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由省发改委归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政策性文件规划,出台了《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第三节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福建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对福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正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加快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矛盾相当突出
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是福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随着国家支持福建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区域性政策意见、规划、方案的深入实施和“三维”项目的持续对接,沿海地区临港重化工业基地的加快建设,福建产业结构适度重型化的趋势将更加明显,能源消费总量将持续增加。同时,由于非化石能源的发展还受到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制约,我省以煤油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仍将持续增加。预计2015年全省能源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将突破2.7亿吨,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达到或超过3.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达到4.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如何有效解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之间的矛盾,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气候灾害影响加重导致适应气候变化压力加大
福建是气候灾害多发省份之一,气候变化对全省经济布局、农业生产、社会建设、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已逐步显现。一是干旱、洪涝和低温冻害的灾情有所加重,风雹灾害的受灾面呈上升趋势,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种类发生变异、危害程度加深,农业生产受影响较大。二是气温升高,干旱期延长使森林火险期延长,增加了森林火灾发生的风险。三是风暴潮、灾害性海浪和赤潮等海洋灾害频发,影响渔业生产和安全。四是海平面上升,容易引发沿海地区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威胁建(构)筑物安全。五是极端天气事件呈增多趋势,时空分布、发生频率和强度出现新变化,对群众生活的不利影响加重,加大了人中暑及患传染性疾病的风险。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有待加强。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最大限度降低气候变化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的影响显得十分迫切。
三、基础能力不强制约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为缺乏;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和政策研究能力、温室气体统计核算能力有待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体系还不够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警、温室气体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技术研发能力较为薄弱,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亟须加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以技术进步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和谐发展原则
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经济发展带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提高,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二、坚持减缓适应并重、同步推进原则
通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碳汇等措施,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的速度和强度。采取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措施,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努力将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三、坚持创新驱动、制度保障原则
发挥科技进步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低碳新技术以及各种适应性技术,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制度,积极培育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及推进低碳发展的体制环境。
四、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引导作用,深化各项改革,健全政策体系,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宣传和普及力度,增强公众的低碳环保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5%,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以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52.2%,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森林碳汇能力增强,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08亿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3.06亿吨以上。重点领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增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15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低碳城市、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等低碳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得以推广。
到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消耗降低幅度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幅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森林碳汇能力持续提升;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完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全面建立;低碳理念深入人心,适应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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