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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碳排放市场发展日历
作者:王 冉 发布时间:2022-09-26 12:42:18
1、2011年11月份,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大直辖市,外加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目前即使是试点的7个城市,仍有部分城市尚未成立正式的碳交易所。而试点以外的地区则有不少在成立环境能源交易所、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同时,增加了碳排放交易。
比如贵阳、厦门、杭州、辽宁、河北、山东等省市的相关能源环境所就涵盖了碳交易内容。其他的像成都、宁夏、新疆等地,要么正在考虑成立相关的交易所,要么计划成立上海碳排放交易所分所。这些交易所有的甚至只有一个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
2、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建立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
3、随着中国“十二五”期间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国有望建立自己的碳排放交易系统(ETS)。ETS是建立在温室气体减排量基础上将排放权作为商品流通的交易市场。建立ETS有助于利用市场机制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国ETS的建立还将有助于碳排放权金融化。
4、兴业银行已开展清洁发展机制下的碳排放权质质押融资业务。
5、碳排放权如何分配的问题,如何在碳排放权的分配中兼顾公平和效率至关重要,而这将会关系到我国碳交易市场能否最终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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