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是什么
绿色债券是什么 绿色债券”是指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
相比于普通债券,绿色债券主要在四个方面具有特殊性: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绿色项目的评估与选择程序、募集资金的跟踪管理以及要求出具相关年度报告等。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战略,并将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作为重要内容。
2015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就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做了规范:明确了发行人是金融机构,而非一般的的公司企业;采取备案制管理,设置了更便利的发行时间;发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用于指导市场准入。
2015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规范了重点支持的十二类绿色项目,但没有进一步的项目界定条件规定,也没有限定发行主体;放宽企业债券准入的部分条件并有所优惠,采用了加快和简化的审核程序以提高审核效率;提出了一些促进绿色债券发展的鼓励政策。
上交所在2016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上证发〔2016〕13号),深交所在2016年4月2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深证上〔2016〕206号)。按照沪深交易所的定义,绿色公司债券,是指依照《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绿色产业项目范围可参考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详见附件)及经本所认可的相关机构确定的绿色产业项目。
2016年4月12日,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债券试点的通知》,主要参考人民银行和发改委的规定制定,兼采二者的绿色产业目录;主要规范绿色债券的非公开发行,没有实质性的优惠措施。
2016年8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细化绿色金融体系中有关发展绿色债券的政策,提出未来重点开展的绿色债券工作。
2017年3月3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发行主体范围、募集资金投向、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绿色公司债券发展的规范要求,并要求证监会系统单位应当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建立审核绿色通道,适用“即报即审”政策,提升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便利性;中国证券业协会定期发布“绿色债券公益榜”,将证券公司承销绿色公司债券情况作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社会责任评价的重要内容;各证监局主动对接辖区地方政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
按照中证协发布的《2017年证券公司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专项评价指标》,2017年绿色债券及创新创业公司债已发行总金额前50名的券商会被予以0.2至0.5分的加分。据上述规定,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东兴证券、中信证券等10家券商此项被加0.5分,首创证券、长城国瑞、广发证券等10家券商被加0.3分,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泰证券等9家证券被予以0.2分的加分。
2017年3月2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及配套表格,明确了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要求,提高了不同绿色债券之间信息的可比性。
2017年12月26日,人民银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对机构资质、业务承接、业务实施、报告出具、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明确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包含发行前和存续期评估认证两部分。发行前评估认证重点判断发行人绿色债券框架“是否合规完备”,内容包括绿色项目以及绿色项目筛选和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报告制度是否完备、环境效益目标是否合理;存续期评估认证重点判断上述内容“是否有效执行”,主要包括对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合规性以及环境效益预期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
绿色债券和普通债券的区别
1、 主要区别如下:
2、 投资方向不同,绿色债券募集的资金应主要投向绿色产业项目。
3、 由于债券的期限不同,对生态环境的投资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形成回报,因此绿色债券主要是中长期融资券。
4、 审核要求高,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绿色认证或评估后才能发放。
5、 在政府支持下,绿色项目更容易获得政府机构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