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配额的具体来源包括哪些呢?
碳排放配额分配是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设计中与企业关系最密切的环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以后,由于配额的稀缺性将形成市场价格,因此配额分配实质上是财产权利的分配,配额分配方式决定了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成本。
碳排放配额的具体来源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碳排放配额的具体来源包括:1、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2、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获得碳排放配额。
法律依据:生态环境部公布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
第二十条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
碳排放配额
碳排放交易的标的不是实际排放量,而是碳排放权。碳排放权来源于排放量与配额之间的差额,超出配额则意味着需要买进碳排放权,配额有富余则意味着可以出售碳排放权。
全国碳市场初期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8个行业中年煤耗达到1 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预计数量在7000-8000 家左右。这些企业在参与碳排放交易时都将获得一定的碳排放配额,依据循序渐进的原则,目前的配额是免费发放的,但随着市场的成熟和政策的推进,以后的配额有可能会采取拍卖的形式发放,不再是免费的,相当于国家对所有的排放企业收取一定的“碳税”。
碳排放配额的分配主要有行业基准法、历史排放法和历史强度法
行业基准线法是以行业的能效基准确定企业配额分配。该方法重技术提升、兼顾效率、精细化管理,当前我国主要运用于电力热力行业,适用于具有详细生产、排放数据的重点排放企业。该方法的计算理念是通过横向比较,奖励技术先进企业、惩罚技术落后企业,激励各企业向行业基准以上水平发展。计算方法基本可以归纳为,企业年度基础配额=行业基准×年度产量(×调整系数)。
历史排放法是根据企业自身历史排放情况发放配额,对于历史排放法的计算,不同省市及不同行业的计算公式也是不尽相同,基本可以归纳为:企业配额=历史年均碳排放量×调整系数。对于平均排放量和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各地也存在差异。前者,上海、广东及湖北的年均碳排放量采用算术平均,而天津则是采用上一年度排放量。对于调整系数,不同省市差别较大,上海、天津采用静态系数,湖北省则采用动态系数。
历史强度法,是历史强度下降法的简称,要求企业年度碳排放强度比自己历史碳排放强度有所降低,当前主要用于我国的电力、热力、航空、造纸等行业,但不同省市之间有较大的区别。对于历史强度法的计算,基本可以归纳为:企业年度基础配额=历史强度基数×年度产品产量×调整系数。历史强度基数是指通过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历史情况所设定的基数,大部分行业是依据几年内加权平均的碳排放强度,例如《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中历史强度基数取企业各类产品2017年至2019年碳排放强度(即单位产量碳排放)的加权平均值;部分省市/行业选取上年碳排放强度作为历史强度基数,如天津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企业2020年度配额安排的通知》中,对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建材及造纸企业均采用2019年碳排放强度(即单位产量或发电量碳排放);也有部分行业按照能源消费量或产品类别分别进行计算并累加。对于调整系数,不同省市的要求各不相同,广东、湖北、天津、福建均采用控排系数或年度下降系数,而湖北在此基础上还加入了市场调节因子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