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碳金融业务,什么是碳金融业务?如何实现碳减排与商业效益的平衡?

作者:华沛凯 发布时间:2023-06-07 19:20:22

导读:"   什么是碳金融业务?如何实现碳减排与商业效益的平衡?  1. 碳金融业务简介   碳金融指的是一种基于碳减排的新型金融模式,通过将低碳、环保等理念纳入投资决策,以此推 "

  什么是碳金融业务?如何实现碳减排与商业效益的平衡?

  1. 碳金融业务简介

   碳金融指的是一种基于碳减排的新型金融模式,通过将低碳、环保等理念纳入投资决策,以此推动可持续发展。

  2. 碳减排和商业效益之间的关系

   传统观念认为,环保行为往往会导致企业利润下降。但事实上,着眼于未来长期发展,环保与商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碳金融也不例外。

   在节能减排政策趋严的当下,拥抱低碳理念已成为企业追求高效率、长足发展的必要选择。在这一前景下,厉行节能控制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释放并非没有积极性因素。

  3. 实现平衡需要哪些方面工作?

   将社会责任置于首位。强调降低对环境影响,并致力于创造绿色生态经济。

   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导好风险意识;协调政府、企业和市场三者作用,研究适应不同行业的碳减排方案。

   加强资金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低碳领域,以此不断创新碳金融模式。

  4. 碳金融业务的前景

   碳越来越成为了商界关注的话题。近年来,国内外很多银行、证券等机构开始组织低碳基金、建立环境风险评估体系等, 丰富了碳金融工具。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和可持续经济发展呼声高涨,未来有望形成一个大规模、深度参与的碳金融市场。

碳金融是什么意思

  碳金融 指的是给那些可以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制度 和金融交易活动 提供的各种服务。碳金融主要针对的是 碳排放权及其 相关产品的交易投资、 低碳项目开发 等等。因为碳金融,从字面上理解的话,也是针对碳资源这方面的金融活动。碳金融是在全球气候不断变差的情况下才逐渐被提起并形成的,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所作出的举措。

  碳金融产品

  

  1 、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这是中国碳金融领域涉及较多的一个业务,主要是有一些特殊搏蚂指定的银行,对那些控排放二氧化碳的企业,对其碳排放权当成抵押物,来获得银行的融资;但中国还没有形成正式的碳排放权制度,还不成熟;

  2 、碳金融结构性存款:这 是利用基衫埋金融衍生出来的一个理财产品,相关银行将企业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本息金额与该企业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关联起来,将碳配额交易当成 新的支付标的, 这既能满足企业利用碳配额来进行理财,又能控制碳排放;

  3 、附加碳收益的绿色债券:这是为了筹措低碳环保项目的资金而发行设立的;将碳减排收入与债券利率关联起来;

  4 、低碳信用卡:这是中国商塌此业银行为了带动客户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才推出一款信用卡。

碳金融的碳金融

  碳金融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一般而言,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准确地说是涉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碳金融定义:运用金融资本去驱动环境权益的改良,以法律法规作支撑,利用金融手段和方式在市场化的平台上使得相关碳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得以交易或者流通,最终实现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

  《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 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据统计,目前已有191个国家批准了《公约》 ,这些国家被称为《公约》缔约方。

  《公约》缔约方作出了许多旨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承诺。每个缔约方都必须定期提交专项报告,其内容必须包含该缔约方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并说明为实施《公约》所执行的计划及具体措施。

  《公约》于1994年3月生效,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

  《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公约有法律约束力,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公约》规定每年举行一次缔约方大会。自1995年3月28日首次缔约方大会在柏林举行以来,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

  第2至第6次缔约方大会分别在日内瓦、京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波恩和海牙举行。1997年12月11日,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在《京都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即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削减8%,美国削减斗铅喊7%,日本削减6%。

  2000年11月份在海牙召开的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坚持要大幅度折扣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大会主办者不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到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2001年10月,第7次缔约方大会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2002年10月,第8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2003年12月,第9次缔约方大会在意大利米兰举行。这些国家和地区温室气体排放量占世界总量的60%。2004年12月,第10次缔约方大会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空野斯举行。2005年11月,第11次缔约方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2006年11月,第12次缔约方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巴厘岛路线图”,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新安排举行谈判。 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3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激粗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具体说,各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至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增加10%、8%和1%。

  《京都议定书》需要占199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之后,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2007年12月,澳大利亚签署《京都议定书》,至此世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中只有美国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

  截至2004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了3.3%,但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的排放量比1990年上升了15.8%。2001年,美国总统布什刚开始第一任期就宣布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理由是议定书对美国经济发展带来过重负担。

  2007年3月,欧盟各成员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单方面承诺到2020年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少20%。

  2012年之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即所谓“后京都”问题是在内罗毕举行的《京都议定书》第2次缔约方会议上的主要议题。2007年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产生了“巴厘岛路线图”,“路线图”为2009年前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

  《京都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I)。以清洁发展机制为例,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证明的减少排放量”。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

  一、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

  二、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

  三、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

  四、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在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之下,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行机制(JI)协同作用,帮助各个缔约国以灵活的方式完成减排目标。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京都议定书以法规的形式限制了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而从经济角度出发,它更是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由于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温室气体,也因为其他五种温室气体根据不同的全球变暖潜能,以二氧化碳来计算其最终的排放量,因此国际上把这一市场简称为“碳市场”。

  市场参与者从最初的国家、公共企业向私人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拓展。在这个目前规模超过600亿美元的碳市场中,交易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一边是各种排放(减排)配额通过交易所为主的平台易手,而另一边则是相对复杂的以减排项目为标的的买卖。前者派生出类似期权与期货的金融衍生品,后者也成为了各种基金追逐的对象。而且,这一市场的交易工具在不断创新、规模还在迅速壮大,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不久的将来碳交易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商品交易市场。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意义|商业银行业务的内容

    【摘 要】碳金融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拓展业务渠道、加强与国际银行的合作、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碳交易市场的建设。

    【关键词】碳金融;商业银行;碳交易;意义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制订了国家气候变化政策,建立了中国CDM基金,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地相继成立环境交易所。国内金融业也纷纷把握气候变化领域的金融创新机会,制定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开发能效贷款、碳减排挂钩产品。但总体来看,这些局部意义上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无论在深度、广度上,还是规模上,都与我国碳市场潜力不相符。同时,节能减排目标硬约束和资金需求在客观上也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碳金融创新机制与之相适应。

    我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绿色环保政策的领域和行业,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和项目的引进,是顺应国际经济发展“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新潮流的必然选择。商业银行在碳金融实践中的探索,主要集中在CDM项目融资上,兴业银行是这一领域的代表。此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也较早地开展了基于CDM的项目融资业务。除CDM项目融资外,部分商业银行还推出了挂钩碳排放权的理财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有助于商业银行健全风险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目前已经成为碳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业务范围已经渗透到该市场的各个交易环节。碳金融给商业银行各个业务部门带来很多发展机遇,低碳能够经济推动新产业的发展,岁芦比如在清洁能源等方面都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机会。

    但是,气候变化加剧了实体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复杂性。对于这种风险,国外一些先进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发了一些纳入气候因素项目的评估方法,我国的银行业应该学习和借鉴这些方法。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有助于商业银行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促进信贷结构的优化。

    二、有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渠道

    第一,银行碳基金投资业务。碳基金主要是将碳排放权在碳交易二级市场进行再次交易并从中获取可观的利乎桐带润,这对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也有一部分碳基金直接投资于碳交易一级市场充当碳排放权的需求方。

    第二,低碳项目贷款。项目融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低碳项目贷款的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CERs收益权等碳权质押。

    第三,商业银行碳金融中间业务。银行碳交易中间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1)碳交易保理、信用证等结算业务。保理又称托收保付是银行与卖方企业签署合同,卖方企业将采用赊销方式进行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对其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担保等。(2)碳基金托管。设立基金托管人的目的在于防止基金财产挪作他用,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3)碳交易中介服务。银行开展碳交易中介服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一级市场对碳交易买卖双方的撮合,为碳交易各方牵线搭桥,提供代理、融资担保、碳交易咨询等中介服务,获取中间业务收入,随着代理交易业务的增长和交易经验的积累;二是在构建二级市场交易平台。(4)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业务。银行理财产品是银行针对特定的目标客户群设计开发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5)碳信用期权、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套轮前期保值交易。碳信用本身具有实际使用和归属分配并非同期发生的特性,也就是具有金融衍生品的某些特性。并且“碳信用”的价值与传统的股票、债券市场几乎完全不相干。

    第四,交易保险业务。碳交易由于其自身的链条长、环节多、程序复杂的特点使得碳交易过程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此,碳交易保险可以为碳交易提供一定的保障。碳交易保险不仅可以为碳减排购买协议或者碳交易合同买方提供保险,买方到期不能获得协议上规定数量的CERs等情况进行赔偿。也可以为开发CDM项目企业提供保险,CDM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发生意外损失进行赔偿。

    三、有助于商业银行加强与国际银行的合作

    发展碳金融业务,对商业银行加强与国际银行业的合作和商业银行自身品牌的建设都有帮助。发展低碳金融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低碳经济,金融服务要先行,对商业银行来说,发展低碳金融带来的不仅是业务,更是可持续发展的机遇。因此,政府应对商业银行开展低碳金融给予政策扶持。商业银行在低碳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收益和风险有时候并不完全匹配。监管机构可以考虑对商业银行的低碳金融业务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比如税收的减免。另外,监管部门还可以针对低碳企业的首次公开募捐(IPO)、低碳企业发行公司债和票据出台一些专项鼓励政策和绿色通道,支持低碳企业的融资工作。

    四、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商业银行积极响应国家出台的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金融政策,实现了信贷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与此同时,信贷投向应逐渐向符合CDM项目要求的领域和行业倾斜,带动了我国CDM项目的发展,可以同时实现短期保持经济增长速度和长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双重目标。此外,通过促进新能源的发展以带动实体经济摆脱危机,已成为当前各国的共识。通过发展CDM项目,尤其是水能、风能和太阳能等项目,无疑可以带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速与国际经济接轨。

    五、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碳金融的功能和目的就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逐步改善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碳金融业务与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绿色信贷”是相辅相成的,其社会效益具有更客观的衡量标准和更坚实的制度保障。商业银行从事碳金融业务,凭借信贷资金以及相关中介服务的支持,促进节能减排项目工程的开发,最终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能够产生十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我国银行业竞争程度日益加剧,各大商业银行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全新的竞争点,商业银行已经公布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大都涉及了“节能减排、环保、绿色金融”等内容,碳金融正是商业银行践行此理念很好的突破口。

江苏银行碳金融业务的种类

  银行参与碳金融有哪些业务:

  碳金融是指企业等主体渣逗间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进行市场交易而产生的金融活动,悄祥它将资源和环境因素纳入考量因素之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启梁搏,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包含了三层含义。一是“绿色金融”理念贯穿在市场化、金融化的交易中,重视金融活动中的环境负面效应;二是以低碳化为发展导向,如:商业银行在开展碳金融交易时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引导社会进行低碳化投资;三是紧跟国家低碳化发展步伐,以助力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创新碳金融产品。

Copyright 2015-2022 碳排放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9007718号-7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