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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如何怎么进行CDM碳交易的具体流程条件步骤和申请资料

作者:翁向东 发布时间:2022-09-26 12:54:08

导读:"   这是一个150亿欧元交易规模的市场。但这并非是一场参与即能赢的游戏。  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高达数百亿欧元的“碳交易”市场逐步 "

  这是一个150亿欧元交易规模的市场。但这并非是一场参与即能赢的游戏。

  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高达数百亿欧元的“碳交易”市场逐步被中国企业了解和熟悉。CDM简单说就是允许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以资金和技术转让的方式购买减排指标,保证其购买指标的成本远远小于超额排放的成本。

  中国堪称CDM机制最大的受益方。从2002年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荷兰政府基金等进入中国探索CDM业务算起,中国CDM市场仅仅用3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变。截至2008年8月26日,中国CDM审核理事会已批准了1444个CDM项目,其中260个项目通过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执行理事会(简称EB)注册,占已注册项目的22.59%,居世界第二位,年产生减排总量1.14亿吨CERs(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经核证的减排量),占已注册的项目的51.75% 。

  按当前中国碳市场10欧元/吨左右的价格计算,已通过注册的“废气”每年可为中国带来10亿欧元以上的额外收入,并将拉动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固定资产投资。

  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中国企业纷纷进入这一市场淘金。全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了CDM技术服务中心,国电、大唐、首钢、中石油等有实力的大企业也组建了专门的机构从事这一工作,CDM项目遍地开花,相关的咨询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各种金融机构和政府基金纷纷杀入。甚至,连中国本土的鉴证市场都逐渐启动,目前已有4家企业向联合国提交了鉴证资格申请,其中一家已经暂时获得开展CDM项目认证的资格。

  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之前,这种爆炸性增长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但CDM市场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当前国内负责审批的政府机构工作人员不足,审批项目耗时过多;据易碳家期刊了解到,2005年出台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已经落伍;国内项目开发方普遍对国际规则的跟进不及时,项目质量急需提高;而且,“项目业主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认识,以为是卖方市场,漫天要价,却不知这仅仅是一种表象。”

  事实上,一个CDM项目从立项到真正拿到钱,差不多要4-5年。而时间跟CDM项目的风险、每吨CERs的价格密切相关。随着大批金融机构的进入,碳交易已从减排项目变成标准的金融产品,本质上是一种期货,交易的是信用额度。

  淘金“碳交易”是中国企业所经历的前所未有的挑战。CDM市场受政治因素影响大、买卖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中国企业极度缺乏国际化商业谈判的经验,导致CDM项目各个环节都蕴藏着大量风险,失败的CDM项目俯拾皆是。

  接下来,请随《中国企业家》一起,看看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的两个案例:一个是中国第一个水电CDM项目,一个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的CDM项目。揭示它们的运行内幕有助于更多的中国企业今后在“碳交易”市场成功淘金。

  案例1]

  先行者小孤山

  政府在小孤山项目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第一起”,小孤山也留下了一些遗憾

  文 | 本刊记者 王勇

  联合国旗迎风招展,数十面各国国旗与之相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小水电中心示范基地”的石碑矗立在办公楼前。这不是某个办理外交事务的政府机构所在地,而是甘肃黑河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黑河水电”)总部。正是这家公司,成功运作了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第一个水电CDM项目——张掖小孤山水电站,直接带动了甘肃全省乃至全国的CDM建设风潮,也让自己走上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

  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县级地方国企,却从2002年起就开始了CDM项目的探索开发,而那时《京都议定书》尚未生效,是什么促使企业管理者做出这样的决策?

  亚行探路

  “小孤山项目的成功,是天时地利人和作用的结果,政府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谈起往事,黑河水电董事长朱兴杰相当感慨。

  2000年8月,与黑河打了一辈子交道的朱兴杰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向甘肃省有关部门提交了在黑河上建设总投资6.8亿元,装机总量10.2万千瓦的小孤山水电站项目立项申请,并于次年8月获准通过。

  当时负责融资事务的黑河水电副总经理丁建军并不知道,国际上正在发生一件与他的工作密切相关的大事。2001年11月,经过四年多艰苦卓绝的谈判,国际社会通过了关于《京都议定书》实施规则的一揽子协议——《马拉喀什协定》。而随着CDM规则框架完成建立,一些金融机构和政府也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市场,启动了相应的课题研究。

  亚洲开发银行(下简称“亚行”)便是典型代表之一。2002年初,在亚行的援助下,中国科技部启动了“中国能源领域的CDM能力建设”项目,并于同年8月确定甘肃、广西为CDM试点省份。据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吕学都回忆,这是亚行历来对华技术援助项目中动作最快的一次,从有概念到项目谈判到有实际操作、执行,只用了半年多的时间,而一般的项目周期至少要3年。

  与此同时,甘肃河口水电站项目获得了亚行一笔75万美元的技术援助资金额度,但亚行专家在实地调研后发现,该项目并不具备技术援助的条件。甘肃省财政厅不愿浪费这笔国家已经批复的额度,便把同属可再生能源的小孤山项目推荐给了亚行。

  2002年10月,亚行专家一行六人进驻黑河水电公司,对小孤山项目进行论证,最后得出结论:小孤山项目的前期规划和执行非常出色,是这笔技术援助资金合适的受助对象。不仅如此,亚行甚至有意提供黑河水电一直梦寐以求的贷款。

  亚行技援专家组为黑河水电做了6个月的咨询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丁建军首次从亚行项目经理贝皮亚口中得知国际上存在一种CDM基金,用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支持发展中国家搞清洁能源项目。

  丁建军开始通过种种渠道打听这方面的信息。“当时全国几乎没人知道CDM的概念,当我们通过省财政厅找到财政部、发改委后,很多领导都觉得我们被人骗了,说卖空气能换来钱完全是天方夜谭,直到我们通过种种关系找到科技部的吕学都,才证实国际上确实存在这种基金。”

  世行介入

  据易碳家期刊了解到,2003年8月,丁建军收到一封来自世界银行项目经理唐杰的电子邮件,说世行对小孤山项目很感兴趣,想来实地考察一下。“我当时第一反应是外国骗子真多,直到收到财政部传下来的通知接待才相信是真的。他们一行来了三个人,费用自担,来做项目尽职性调查。他给我们上了一堂课,我们从那时起才开始系统的了解CDM的来历、机制以及它与《京都议定书》的关系。”

  此时黑河水电已经与亚行达成贷款协议,获得了亚行提供的3500万美元的清洁能源项目贷款。而在此之前,朱兴杰通过出售部分公司产权、寻找合作伙伴等方式筹集到了贷款所需的资本金,并与中国银行(2.84,0.01,0.35%)张掖分行达成了5.4亿元的贷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朱兴杰决定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投入资金把小孤山做成CDM项目。

  当时风险确实很大。《京都议定书》并没有生效,方法学方面一片空白,中央政府也没有任何可参考的案例和政策,更重要的是世界银行能否坚持到底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经过仔细分析,我认为风险和收益有可比性。从经济方面考虑,项目失败会损失近200万元,但成功的收益大约是1亿,值得投资。第二,我们选择合作的对象是世界银行,这是全球顶级的金融组织,他们决定做的事,风险有多大是可以商榷的。”朱兴杰告诉《中国企业家》。

  而且,中国政府也已经判断出CDM将是中国的一大机遇,想在全国做几个标杆性的项目催熟这个市场。“CDM市场的行为主体是企业,必须调动企业做CDM的主观能动性,否则这个市场永远起不来,这就要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哪里,有一个能够参照的模板。小孤山生逢其时,可以说是在倾全国之力扶持它。”吕学都回忆说。

  2003年10月,小孤山水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从这时起,黑河水电与世界银行一起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开发合作。

  困难重重

  小孤山首先碰到的困难是PDD(PDD是CDM项目设计文件的英文简称)的编写。

  “我们的PDD是世行写的,清华改的。那时有人甚至怀疑他们是在做间谍活动,世界银行什么都要,电网容量、发电量,甚至细到电网某些电站的发电利用小时数、单位千瓦投资和财务内部收益率。”丁建军回忆说,“说白了,当时国家缺一套具体的规范和办法。好在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力支持,政府出面很多事就好办多了,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我们都尽全力配合。”

  中外规则、文化方面的差异也给项目开发造成了很大困扰。国外的大坝标准是15米以上,国内标准则是30米以上,小孤山坝高24.5米,在性质判断上就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如果判定是大坝,就要考虑项目安全性,增加开发成本,而我们觉得这就是个闸,没他们想得那么复杂。为此双方在邮件、电话中吵了一个多月,最后他们跑到现场,看过后认同了我们的看法。”

  另一个争执出现在移民安置计划上。国内讲移民,是指从一个区域搬到另一个区域,所以兰州大学认为小孤山项目没有移民,只有六户搬迁,其中一户只是把羊圈搬了200米。而国外认为只要有征地就算移民,不管你搬200米还是五公里,世行坚持这一原则,最终黑河水电按世行要求对这些农户给予了补偿。

  据易碳家期刊了解到,最大的危机出现在项目执行了一半的时候,由于小孤山位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境内的西水藏族乡,又在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境内。国际上很多NGO组织就觉得有民族问题,对生态有破坏,一时之间世界银行承受了非常大的舆论压力。考虑到名誉风险,世界银行一度想中止这个项目。

  “事实上,2004年6月到9月间,这个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丁建军告诉记者,当时黑河水电已经在CDM上投入了上百万元,突然出现这种事情,颇有些措手不及。“政府也很着急,这是中国政府精心选择的项目,如果因为民族问题中止,以后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项目都会碰到类似问题,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

  朱兴杰告诉《中国企业家》,很多传言都是想当然的,根本没到过现场。“2000年我第一次去小孤山,越野车开进到离目的地六七公里处就走不进去了,我们步行到现场的,那还是夏天。一到冬天就是大雪封山,在山外上学的娃娃放假都回不去。我们修了路,改善了当地的交通和经济情况,还资助了当地的学校、卫生院、寺庙,怎么就损害少数民族利益了?”

  “这件事情上,唐杰在协调各方面关系,特别是世行方面起了关键作用。”朱说。世行先后四次到当地跟藏民座谈,深入了解,发现小孤山项目确实对当地的扶贫和可持续发展起了重要作用,项目这才顺利进行下去。

  豪华谈判组

  “谈判自始至终是由政府主导的。”当时参加与世行购买协议谈判的,都是政府各部委顶尖级的专家和官员,吕学都是主谈之一。他告诉记者,这一方面是为了维护企业利益,因为企业确实不知道价格该怎么定,对国际情况也不清楚,很多条款他们连见都没见过;另一方面政府对这件事很重视,也希望谈出一个各方都比较满意的条款出来,让这个领域的其他企业有一个参照的模板。

  丁建军承认,政府确实在很多方面保护了黑河水电的企业利益,世行当时提出一个最低交付量罚则,被政府挡了下来。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内蒙辉腾锡勒25MW风电场CDM项目,由于答应了这一条款,虽然减排量已签发,但项目单位至今未获得碳减排收益。小孤山最终谈判确定的价格是4.5美元/吨,比起当前国内CDM市场10欧元/吨左右的价格低了很多,但已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所能取得的最好价格。“那是CDM市场初期,是绝对的买方市场,世行给别的国家都是2—3美元,不像现在是业主说了算。”

  “世行当时也承担了风险。它给了我们一个承诺,即使《京都议定书》不生效,这个项目只要做成了,世行就会按约定付款,而当时《京都议定书》闯关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俄罗斯不批准,它永远不会生效,俄罗斯一直拖到2004年底才批准。”吕学都说。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6月,黑河水电与世行签订了十年期的《减排抵消额购买协议》,小孤山年减排二氧化碳30万吨,十年总收益1350万美元。2005年5月,小孤山首台机组并网发电,比设计工期提前4个月,仅当年就可新增收入4000多万元。8月,小孤山项目在联合国注册成功,并在3个月后获得世行50万美元预付款。6月-8月间所产生的5万吨CER也出售给了欧洲买家。

  先行者之憾

  “小孤山项目至少为世行赚了5000万美元。”丁建军告诉记者,以目前价格来看,小孤山卖得很亏,只卖了三分之一左右,但这是历史条件造成的,那个时候根本没有市场,世行为中国CDM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模板。

  而在朱兴杰看来,他最遗憾的是没有及时抓住另外一个巨大商机——CDM咨询服务市场的爆发。丁建军告诉《中国企业家》:“小孤山在EB注册以后,有很多单位跑来找我们,想让我们帮他们代理开发CDM,因为当时我们连着开了几个大项目,精力顾不过来,就停了一年,没管这件事。”

  丁建军认为这主要是观念没跟上。小孤山这种“国家级注册”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此后政府很少再去管具体企业的项目情况了。现在政府的作用是政策指导、服务规范和进行下一阶段的国际谈判。“此后的谈判将是企业级的对决,那么CDM咨询公司的兴起是必然的。但我们当时没意识到,更没想到这个市场这么快就出现了爆炸性增长。”

  如今,黑河水电注册成立了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专做CDM的咨询工作,到目前为止,已代理15个水电项目的CDM开发,其中1个已经通过EB注册。“甘肃省的CDM咨询行业在国内有些超前,而我们有些滞后,因为我们中间停了一年。甘肃省的水电潜力已基本挖完,下一个增长点是风电和工业挖潜,在这些方面,我们已经落后于甘肃其他咨询机构。”丁建军说。

  碳交易是《京都议定书》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排减,以国际公法作为依据的温室气体排减量交易。在六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为最大宗。由于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Carbon Market)。

  国际间约定了三种排减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 JI)、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e, ET)。这三种都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国与国之间,进行减排单位的转让或获得,但具体的规则与作用有所不同。

  [案例2]

  中石油的“碳战争”

  中国最大的卖家如何利用规则,在申报、交易、工艺三条战线上同时攻守

  文 | 本刊记者 何伊凡

  8月中旬,中国石油(8.69,-0.04,-0.46%)辽阳石化分公司首批吨碳指标获准交易。这是中石油集团第一个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也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的CDM项目之一。年减排量高达4.1万吨氧化二氮,折合1200万吨二氧化碳的碳指标,如同凌空挂起的一块蛋糕,引来国内国际多方力量角逐。

  申报:零失误游戏

  据易碳家期刊了解到,通过国内层层审批后,2007年7月28日,辽阳石化CDM项目正式向EB(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提交注册。如果在公示两个月内EB十二位委员中有意见的不超过三个,则到10月28日就等于自动注册成功。若超三人次,项目将进入初审,开大会通过。向EB申请后,辽阳石化的项目设计文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网站上公示两个月,没有接到任何反对意见。但就在10月24日,突然有三位委员提出了12个问题。

  “从去年开始,申请EB注册的项目越来越多,EB砍掉的也多。总有几个EB委员提出质疑,有可能故意开始不给你提,拖到最后两天的关键时刻再说。”一位未能完成注册的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企业家》。

  辽阳石化有10天时间答复,“没有任何机会交流、辩解,只有一来一往。对就对,错就错。”项目组的杨晓林说,“其实问题都很基本,但越基本的问题越难回答,对每个词汇都要抠。”回答完后又请科技部一位了解CDM机制的专家把关,反复斟酌。

  2007年11月10日,EB在巴厘岛举行第36次会议,辽阳石化等一批项目的命运将在这一天决定。他们所能做的只是时刻盯着UNFCCC网站。如果这次失败,就必须进入2008年1月份的复审,而复审的通过机率不足50%。

  网站放出的消息是无条件通过。

  截止到2008年1月20日,全球共有1108个项目通过注册,减排量为2.18亿吨,其中中国为1.08亿,辽阳石化项目当时超过全国EB注册减排量的10%,全球的5%。

  “对石化企业来说,减排技术并不复杂,关键是理解《京都议定书》及其规定的减排方法学,数字估计上趋向保守,宁可损失点,也要让审查更易通过。”中石油集团一位了解项目的人士总结,“自身要首先将其视作一个减排项目,而非盈利项目,操作时就容易与EB的理念对接。”

  与国际买家交锋

  事实上,在向EB提交注册之前,辽阳石化就需与购买商达成正式的购买协议。对初涉碳交易的辽阳石化来说,要跟手法老练的国际买家交手、保证自己利益,可谓异常艰苦。

  辽阳石化也曾思考去欧洲市场面对终端需求方直接交易,考虑精力有限,最终决定以高盛子公司高盛国际(高盛是中石油海外上市的主承销商)和NAM(世界最大的碳指标购买基金)为“批发商”,他们拿到指标后,再分销给其他买家。

  辽阳石化与高盛、NAM谈判争论的核心之一是价格。

  国际碳交易市场价格波动剧烈,一年之中,可以从每吨30欧元跌到不足1欧元,中石油方面不希望承担波动的风险,能以一个固定价格出售指标。当时国家发改委有一个每吨9美元的指导价格。据接近高盛的人士透露,高盛本有意拿1200万吨碳指标中的50%,但辽阳石化坚持近10美元的价格不肯让步。最终高盛国际仅获得了10%的指标,但价格比NAM要便宜,为9.5美元,NAM虽然以每吨10美元成交,却得到了90%的指标。而且与高盛国际以美元结算,与NAM则以欧元结算,当时10美元约等于7.31欧元,就锁定在这个汇率上。

  这其中蕴藏了几分对赌的含义,“国家发改委批示用美金,作为企业,如果就考虑自保,‘听话’,即使美元跌得非常厉害,他们也不会受责备。而辽阳石化坚持与NAM用欧元,若欧元贬值,可能要承担来自国家的批评。但最后他们参考中石油总部财务部门的判断,还是下决心按欧元结算。”一位匿名的发改委人士说。之后美元一路疲软,证明他们做出了正确选择。

  据易碳家期刊了解到,另一个焦点是风险如何分担。“碳交易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风险,周期长,至少从2008年到2012年。最现实的风险是担心企业不能提供足够的排放额度,例如减排装置运行出现断续等情况。”英国气候资本集团董事总经理马克·贝尔告诉《中国企业家》。在CDM项目中,多数情况下买家与卖家都希望承担最小责任,将无限责任推给对方。

  辽阳石化项目谈判也面对类似难题,最初买方曾提出,一旦中方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足量提供1200万吨碳指标,必须去国际市场购买差额,补足缺口。这是辽阳石化所难以接受的条件,最后达成的协议是一旦出现生产断续,辽阳石化就以实际减排额支付,不需任何赔偿。

  为降低信用风险,NAM曾请了一个专业公司去辽阳现场做资信调查。而据接近高盛的人士透露,其曾要求中石油集团经过标准普尔的评级。“为这么一个项目去单独给整个中国石油做个评级?当然不可能的,但实际这可被视作是一种谈判技巧。”这位人士说。

  这并非力量对等的较量,高盛国际和NAM都是精明而实战经验丰富的对手。他们可以拿出一份对自己非常有利的70多页英文合同初稿,辽阳石化就无法做到这一点。外方还曾试图在合同中加入一条“优先购买权”,即如果《京都议定书》在下一个计入期内继续有效,那么2013年以后外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在未到期之前外方不放弃的情况下,辽阳石化不能与其他买家进行谈判出售。类似条款明显对中方不利,但要说服对方,需要极高的专业素质。

  CDM项目技术性强,合同文本传来递去,有时为对一个单词的不同理解都要衍生出若干条款,最长的一次谈判,持续36个小时。买家律师可以轮番上阵,而辽阳石化项目组只能勉力支撑。

  此种形势下,中方作出的退步有限。“因为辽阳石化很清楚手中的砝码,手中有货不愁卖。”上文中接近高盛的人士评价,据说辽阳石化曾释放出信号,若现有买家退出,他们很可能会转而与世界银行合作。

  2007年7月,辽阳石化向EB提交注册前夕,买卖双方终于达成协议。

  工艺:不以指标换技术

  选择技术提供商也是碳交易中关键一环,其中大有玄机。

  2005年底着手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时,辽阳石化与杜邦公司下属的英威达公司(INVISTA)进行了3次技术交流,英威达俨然已成为最可能入围的专利技术商。

  最初,英威达提出的报价是专用技术加催化剂能以250万美元出售,这个价格并不高,但是,随着接触深入,英威达提出的附加条件令辽阳石化大吃一惊。

  “250万美元的条件是保证设备能达到85%以上的减排效果,而剩下15%的减排指标,需要与中石油对半分成。”一位了解此项目的专业人士透露。如接受这一条件,意味着英威达每年可能获得近100万吨碳指标,理想状态下此一项每年就收入近1000万美元。

  以技术换指标,是国际减排专利技术商常用手法,而企业以指标融资,也为碳交易规则所允许。

  但是辽阳石化感觉没有必要出让这部分利益,拒绝了英威达的提议,英威达重新报价,一口气提到950万美元,而当时此项目立项总投资不过8700万元,辽阳石化自然不能答应。英威达认为辽阳石化无法在不影响申报流程的时间内找到第二家专利技术商,也不愿意让步。

  契机出现了,经过在海外专业网站上搜索,德国某公司进入视野,经测验,该公司与英威达在技术上对氧化二氮的分解能力相差无几。在不分享指标的前提下,该公司报价500万欧元。反复谈判,最后德国公司亮出底线,360万欧元。但辽阳石化只愿意给300万欧元。得到这一消息,该公司总裁左右为难,在飞机上就和辽阳石化项目组的宋林打电话沟通,下飞机后告诉宋林:300万就300万吧。此刻,得到风声的英威达又来了,希望继续谈判,但报价只能下调到600万美元。2006年9月底,辽阳石化最终还是选择了德国公司。

  2006年的11月下旬,辽阳石化一行9人到德国,对整个工艺包进行设计审查,意外发现装置变了,记得最初的设计是气体上进下出,现在改成了下进上出。外方的解释是这样钢结构压力可以减轻,还可以节省投资,似乎完全是从辽阳石化的角度考虑。

  考察团隐隐觉得没这么简单,回国研究后,坚决要求改回上进下出的设置,而德国公司则反复游说,强调这种设计的优越性,为此争论了半天,最后辽阳石化强调,这个设计必须要尊重甲方的想法,即使增加基础投资也无所谓。

  为何要拒绝对方的“好意”?辽阳石化方面不愿就此深谈。但上文中的业内人士分析,从技术上看,如果改成下进上出,催化剂的阻力降就会改变,未来只能使用该公司的催化剂,不可能改用其他家的,一旦这家公司抬高催化剂价格,辽阳石化也必须接受。“双方心里都清楚,只是都不说穿罢了。”他说,“碳指标的潜在收益太诱人,某个环节疏忽一点也会吃大亏。”

  2008年3月14日,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氧化二氮减排装置一次开车成功。第二天,几乎一冬无雪的辽阳地区普降瑞雪,员工戏言:氧化二氮减排的效果还真明显。

  难啃的馅饼

  设备一旦建好,资金就会像自来水一样,打开龙头就流出来?这是外行的想像。

  设备开车后,需通过另一家项目实体英国SGS近乎苛刻的审查,SGS总部对报告再审核后,认为可行就汇报给EB,EB将此报告公示一个月,若一个月内没人提意见指标生效。生效后,EB会给辽阳石化发减排量核证证明,此刻辽阳石化才能通知高盛国际和NAM,进行交易。

  据易碳家期刊了解到,正常运行后每个月EB都会核查,等于验收产品,看有没有弄虚作假,即使仪表有几秒钟的误差也会被指出,期间每一个数据不是所有企业都有它这样的耐心,独立走完全部程序。江苏沙钢集团与西班牙Endesa电力集团公司也签署了年百万吨的减排协议,Endesa是最终端需求方,沙钢交易过程中倚重国内一家中介机构,据其战略部负责人透露,该中介机构担负了包括申报在内的所有费用,沙钢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双方共享成果,二氧化碳每吨价格在8欧元以内时,收益全部归沙钢,超过8欧元的部分双方分成。

  “国家鼓励业主自己开发,中介仅收中介费,这样可以在企业内部培养掌控游戏规则的人才,但我们往往摸不着头脑,或者财力不允许,选择适合自己的路径是最现实的。”沙钢战略部副部长尉国说。

  如果完全按照规则,项目业主的实际收获没有用数字推导起来那样惊人,其中要按照很高比例上交财政,而企业留存部分需用于建设循环经济及节能环保项目,“作为大企业,中石油集团更倾向通过CDM项目塑造和改善整体形象。承担减排责任是早晚的事,长远看来,即使没有收益也要做这件事。”中石油集团一位高管说,“多方博弈,最大的赢家还是地球。”

  CDM项目的开发设计

  和实施流程图

  业主提出项目概念(开始)

  咨询机构:CDM可行性评估、减排量计算

  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寻找买家、签订减排量购买协议

  国家审批、指定经营实体审定、EB注册

  项目正常情况下的可研、融资、设计等

  项目开建、实施

  次年循环进行

  项目调试,运行、

  监测

  经过核查、核证后产生减排指标CER

  [专访]

  卖方市场只是表象

  专访“中国CDM第一人”吕学都

  CDM项目背后有很多隐藏的风险。企业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文 | 本刊记者 王勇

  在对CDM市场前景信心百倍的同时,业主、咨询公司、DOE乃至地方政府等产业链上的各方也满怀迷惑。其中,CDM市场是否存在风险和泡沫、“后京都时代”CDM市场是否继续存在、国际碳市场价格的走向成为业界最为关心的问题。

  为此,《中国企业家》专访了《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候补委员、科技部全球环境办公室副主任,有“中国CDM第一人”之称的吕学都。

  中国的CDM市场规模到底有多大?

  据易碳家期刊了解到,碳交易市场规模是动态的,取决于国际上对减排量的需求,特别是发达国家所承担的减排义务与本土完成的减排量之间的差额。如果发达国家有更多减排承诺,规模就随之扩大;如果交易价格适中,买方就会更多。因此,市场规模特别难评估。2002年前后,科技部参与了世界银行对此问题所作的评估。根据加入《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分析,到2012年要完成的温室气体减排总量在50亿吨左右,预计其中的50%将通过境外减排方式完成。

  中国大概占CDM市场50%以上的量。这样算下来,中国CDM市场能够有15亿吨的容量就很不错了。目前中国碳市场价格在每吨10欧元左右,那么初级市场规模总计在150亿欧元左右。我认为这个数字还是比较准确的,目前各种市场估值都有虚高。

  有观点认为中国碳市场价格过低,未来碳价格还会继续维持向上的态势。你怎么看?

  现在确实有很多买家来找业主,出现部分业主漫天要价,一些CDM项目价格卖得很高的情况,给人一种是卖方市场的感觉,但这只是表象,背后有很多隐藏的风险。企业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CDM市场本身有很大的政治风险,即发达国家在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义务时,能否切实履行承诺;另外,发达国家是否能够切实履行承诺,也与CDM市场的价格因素相关,如果价格很高,发达国家没有能力去购买减排量,他们可能干脆不去履行义务了,CDM市场可能也就不存在了。

  其次,《京都议定书》有三种海外减排机制帮助发达国家完成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分别是CDM、JI(联合履行)和ET(排放交易),后两者是发达国家之间的减排合作,CDM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减排合作,三者可能形成竞争态势。在温室气体减排配额方面,发达国家有两类不同的情况:一类是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国,这些国家获得的排放配额不够用,必须通过海外减排机制完成减排义务;第二类是前苏联及东欧国家,这些国家存在大量用不完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我们把它叫做“热空气”。据易碳家期刊了解到,当发达国家完成任务无门,CDM项目价格又很高时,就只能去买“热空气”。如果这部分热空气大量进入市场,用洪水猛兽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整个CDM市场体系会在一夜间被冲垮。

  目前国际CDM市场的价格处在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

  对。理想的局面是这样:买方购买减排量的价格远比其在国内做减排所花费的成本低;项目业主通过卖减排量能够获得一个合理和足够的回报;中间方所获得的回报也足以激励他们去开拓和发展市场,我们一直在引导中国沿这个方向发展。

  “后京都时代”CDM市场是否还会存在?

  应该说风险是有的,我们都不清楚2012年以后这个市场是否存在,这取决于国际谈判,2009年年底能见分晓,但我个人判断不应该会有问题。

  中国已经是最大的碳排放国,受到的国际压力很大,未来会不会承担减排义务?

  我们在国际上确实受到很多压力,这可以理解。如果发达国家都做不到的事情,要求发展中国家去做,这根本不可能。目前全世界真正做到减排的只有两个国家——英国和德国。像美国这种人均GDP三四万美元的国家都做不到,怎么可能要求人均GDP只有两三千美元的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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