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定“双碳”实施目标:到2030年风光装机54GW以上
浙江制定“双碳”实施目标:到2030年风光装机54GW以上。日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推广“光伏+农渔林业”开发模式,推进整县光伏建设,打造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瓦以上。
根据文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重点从十个方面进行部署: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变革,构建高质量的低碳工业体系,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交通运输体系低碳转型,推进建筑全过程绿色化,推进建筑全过程绿色化,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战略,完善政策法规和统计监测体系,创新绿色发展推进机制。
其中,推动低碳能源发展对任务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推广“光伏+农渔林业”开发模式,推进整县光伏建设,打造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打造沿海核电基地。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扩大天然气发电利用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和建设。加快储能设施建设,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应用。持续提高已建特高压通道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全力推进送浙第四回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
推动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完善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为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推进天然气领域上下游直接交易、管网独立、管销分离改革。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体系。建立能源行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机制,强化能源监测预警。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供热制冷、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加强空气源热泵热水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应用。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态城区、高星级绿色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
浙江正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省政府近日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结合浙江实际和特色排出时间表: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资源集约利用、美丽经济发展全面处于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诗画浙江”美丽大花园全面建成,率先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省域现代化之路。
这份文件将对浙江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制度保证。
“《实施意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对‘两高’项目和高耗能行业治理、清洁能源发展、节能降碳标准体系和准入负面清单等任务作出明确部署,强化政策导向作用。”省发改委环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
同时,针对我省绿色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低碳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等低碳发展关键核心指标等目标。
数字化将成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制机制。接下来,我省将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平台、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和“无废城市”应用场景建设,推广碳排放空间承载力监测分析和碳达峰碳中和动态监测、预警、评估等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