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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与全国同步达峰

作者:碳排放资网小编 发布时间:2022-05-18 09:29

  为实现目标,《意见》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提高开放合作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等方面提出实施细则,并对相关牵头和分工单位进行规定。

  在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

  《意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提出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和评价。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总量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统计制度,加强与其相应的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30年与全国同步达峰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统筹协调、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开放共享、防范风险原则,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重要贡献。

  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森林覆盖率达到62.6%,森林蓄积量达到10.5亿立方米。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超过7000万千瓦;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6%,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0.5亿立方米以上,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2030年与全国同步达峰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强化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各级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全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产业等协调一致。

  (四)优化区域布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在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全面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发展等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

  (五)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推进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工业和建筑固体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资源化综合循环利用。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扩大节能、节水、环保、再生利用等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消费方式。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六)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组织市县和产业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围绕碳达峰路径、低碳零碳发展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鼓励在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开展近零碳排放和碳中和试点。修订完善生态文明示范、绿色低碳循环试点等相关建设规范、评估标准和配套政策,积极推进现有试点示范融合创新。鼓励各地积极先行先试,梳理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实做优传统优势产业,做强主导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模式,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立足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桂字号”农业品牌,建设一批特色产业示范县(市、区)和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聚焦优势产业持续补链强链延链,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加快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动制糖、机械、汽车、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加快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积极发展特色优势消费品制造业。持续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行动,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升级,壮大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八)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实国家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需按照要求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

2030年与全国同步达峰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九)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优化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地区实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建立自治区统筹、各市负总责、部门落实行业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能耗双控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管理体制。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十)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分领域制定节能行动方案。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强化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能效监测与评价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

  (十一)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替代步伐,调整煤炭消费结构,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严控煤炭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稳步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有序推进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严控煤电装机规模,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推进传统燃油替代。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科学布局天然气发电。加快推进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能源运行安全管理,持续提升能源稳定供应、应急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十二)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大力开发风电和光伏发电,积极推广“光伏+”多元利用,打造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供热和生物天然气。深度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沿海核电建设,支持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加快新型储能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十三)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立市场主体,加快构建和完善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统筹协调的电力市场体系,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和市场化消纳机制,全面建立需求侧响应机制。推进电网体制改革,加强主电网与地方电网深度融合,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健全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建成天然气“全区一张网”,加快形成主体多元、竞争适度、价格合理、统一开放的天然气市场体系。积极打造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东盟的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多措并举提升能源保障能力,探索能源要素短缺地区碳达峰、碳中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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