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江苏省连云港市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印发《连云港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连云港市将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持“三水”统筹,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化陆海统筹,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系统防治,深化土壤和农村环境治理;统筹保护修复,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预计到2025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美丽连云港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持续推进美丽连云港建设,加快在新时代实现“后发先至”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连云港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本规划系统总结连云港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成效,综合研判“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势,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奋力推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以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狠抓“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历史性成就,交出一份可圈可点的“绿色答卷”。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显著。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1%,比2015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28.8%,两项指标均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优水平。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Ⅲ类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1.8%,15条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全部消除劣Ⅴ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在经济总量增加50%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持续下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七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了30.1%、28.0%、33.7%、15.3%、15.9%、12.1%、11.2%,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源头治理管控成效凸显。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由2015年的13.1:44.4:42.5调整为2020年的11.8:41.9:46.3,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近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超过40%,服务业现代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态势逐步呈现。能源结构趋于合理,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37.71万吨标煤,超额完成“十三五”能耗总量增量控制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6%。节能降耗力度持续加大,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8%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运输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淘汰黄标车9299辆、老旧机动车7000余辆、国Ⅲ及以下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348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7.1%,居全省前列。
污染防治攻坚战卓有成效。扎实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473家,关停化工企业226家,化解船舶产能50万载重吨。拆解石梁河水库“三无”采砂船1800余艘,一举终结无序采砂乱象。全面推进火电、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工业炉窑整治243台、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289家、清洁原料替代255家。建成岸电设施34套,港口及内河航运码头基本实现岸电全覆盖。完成94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到66%,超额完成治理任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不断加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新建污水管网800公里,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2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率达到94.48%以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由0.9万吨/年提升至12.29万吨/年,处置能力增长12倍。
生态保护与修复不断加强。以“应保尽保”为基本原则,划定77块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较2013年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增加了55.7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3.18%。积极开展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完成东疏港中云台山路堑整治、墟沟林场黄草沟关闭塘口治理等项目,基本实现生态复绿。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在全省率先实现生物多样性调查区域全覆盖。稳步推进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发布实施公园城市、农业公园建设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新建湿地保护小区5个,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伪虎鲸、四腮鲈鱼重返海州湾和灌河口,临洪河口、青口河湿地等成为候鸟天堂。积极开展蓝色海湾整治,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城市。
生态文明建设亮点纷呈。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成功获评国家卫生城市、绿化模范城市,获批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地区,花果山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地质公园,赣榆区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东海县、连云区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创成31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街道)和16个生态文明示范村。建成国际生态“绿旗”学校8所,国家级绿色学校9所、省级绿色学校35所、市级绿色学校56所、市级生态文明特色学校102所,省级绿色社区3家、市级绿色社区92家,“绿色细胞”创建水平居全省前列。
环境治理体系日益优化。在全国率先开展地级市战略环评和“三线一单”管理试点,支撑服务石化基地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获评省十佳环境保护改革创新项目。“河长+流域长”制获得国家河长办推广,“湾长制”经验在全省推行,空气质量“点位长”制度全省首创。以创新思维在105个行政村推行“生态+扶贫”秸秆综合利用,实现民生和生态共赢。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全国率先、省内首家成立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出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公安、检察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成立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成为全省首家在流域生态系统中实现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法庭。探索实施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创造性提出“专门化审判+修复性司法”新路,成为江苏乃至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走在前的“蓝本”。高效率完成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在省内率先推行生态环境部门县(区)局长轮岗交流新机制。
监测监管能力全面提升。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加大“双随机”检查、交叉互查、夜间突击执法力度,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12件、处罚金额超3.2亿元。规范环境执法监管行为,制定连云港市环境执法流程图、防范措施47条和工作制度办法7项,印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动环境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组织开展化工园区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两灌”化工园区关闭退出企业达到70%以上。建设现代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全市建成涵盖地表水、饮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环境空气、噪声和核与辐射等8个方面的例行环境监测骨干网络,省内首家实现市区镇街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全覆盖。全省率先建成环保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集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等20余个部、省下发系统,初步实现环境业务数据资源共享和智能分析,基本形成全市环保系统“一张网”办公。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全市“重化型”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突出,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能源消费结构重、强度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2.6%)较全国平均水平(15.3%)相差2.7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0.467吨标煤/万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342吨标煤/万元)3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249吨标煤/万元)也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石化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高碳锁定”特征鲜明。污染排放仍处于高位水平,2020年以全省6%的污染物排放量,只创造了全省3%的经济总量。
环境质量改善成果脆弱。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超出二级标准2个微克/立方米,高于同处沿海地区的南通(34微克/立方米)和盐城(33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持续超标,超标范围介于1.88%-5.63%,已经逐步成为制约空气质量达标的关键因子。虽然2020年入海河流全部达到考核要求,但部分断面月均值仍偶尔出现劣V类,大板跳闸水质劣于2019年同期。氟化物、总磷等污染物超标导致欢墩南、水库东南、坝前省考断面水质未达到考核标准,随着国省考断面数量大幅增加,达标难度加大。
保障环境安全压力仍然较大。河流型水源地占比较高,与水库、地下水及湖泊相比,缺乏有效安全屏障,风险防护能力相对薄弱。水源地水质超标情况仍然存在,“十三五”期间,灌云县叮当河、灌南县北六塘河、徐圩新区善后河、塔山水库等水源地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数量较多、分布广泛,部分园区和企业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突出。尤其是“两灌”化工园区关停企业化工废水积存、化工设备拆除等环境风险问题突出,部分化工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意识仍然较差。
环境治理基础能力有待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管道破损渗漏、雨污分流不到位、汛期溢流污染等问题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污水收集处置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一线监测、执法和应急能力偏弱,环境执法队伍人员不足,高层次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水、声等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乡镇覆盖率不高,污染溯源能力还不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第三节 “十四五”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存在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持续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2020年9月以来,总书记先后在联合国大会、气候雄心峰会等会议上,向世界作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宣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新的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成为促进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的重要推手,这为连云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前进方向。
多重战略叠加释放绿色发展合力。连云港市是“一带一路”交汇点强支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起点、国家七大石化基地之一,同时也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覆盖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沿海地区优势发挥提供了重要契机,连云港“一带一路”交汇点地位更加突出,在呼应中部崛起、带动西部发展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多重政策红利的加速释放,为连云港发展提供了战略支撑,也为连云港绿色转型发展带来空前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进步前景,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连云港的担当作为。
美丽连云港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美丽中国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强调,要深化“强富美高”创新实践,高起点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现实样板。连云港市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绿色发展能力稳步提升,获批国家卫生城市、绿化模范城市,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提出将美丽连云港建设作为一项立足当下、着眼未来、系统谋划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为持续、根本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保障。
二、面临挑战
实现“双碳”目标任务艰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所不足。“十四五”期间,千亿石化项目投产,聚力构建石化全产业链,石化化工行业占比将快速提升,石化化工行业仍是支撑我市经济发展重要基石,高耗能行业对传统石化能源消费存在刚性需求,能源消费高碳化趋势更为凸显,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的矛盾依然存在。“双碳”目标的提出对我市意义重大,打赢碳达峰碳中和的硬仗对我市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作为后发地区,发展任务更显紧迫和繁重,化工行业整治、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能力提升等工作任重道远。
多类型、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交叠,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进入攻坚期。区域性、积累性、复合型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过去重点关注的颗粒物和臭氧空气污染、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等环境问题仍待下大力气解决,关注不够的地下水污染、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等环境问题将逐渐凸显。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应对难度加大。同时,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热电和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现有工业企业基本做到合规生产和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末端治理的空间日益收窄,治理的边际效益不断降低,对加快推进源头治理,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后疫情时代不确定因素增多,可能对生态环境保护产生“冲击”。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疫情促使大变局加速变化,世界经济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非经济因素冲击,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连云港作为港口城市,也受到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十四五”时期,受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政府环保投入降低,企业用于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治污设施运行等资金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更是全面推进“美丽连云港”建设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连云港必须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定力,深刻认识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扛起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大责任,把美丽连云港打造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和示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根本遵循和战略指引,以美丽连云港建设为总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持续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充分展现连云港山海之美、生态之美、城乡之美,为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港城、实现连云港在新时代的“后发先至”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将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源头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系统谋划,问题导向。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聚焦新时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短板,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陆海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改革创新,彰显特色。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治理方式,激励约束并举,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构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全民参与,共治共享。有效规范引导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共享共治”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第三节 主要目标
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成美丽江苏的连云港样板。
“十四五”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美丽连云港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绿色协调发展格局总体形成。市域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资源环境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下达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全面改善,PM2.5平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至86.4%及以上,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下达任务。
——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稳步推进,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面积只增不减,河湖生态功能明显恢复,生态质量指数稳中向好,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林木覆盖率保持在26.5%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5%以上。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