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在双碳”目标下,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减排压力。现阶段,我国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功能完备、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的碳金融市场
●碳金融市场的含义和功能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展望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大国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减排压力和减排潜力巨大。随着全球气候保护意识的加强和全球气候治理的深化,中国站在负责任的大国立场,提出了“力争2030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双碳”目标下,绿色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其对涉及碳排放的社会经济主体作出约束的同时,也对引导资源配置和低碳化发展的金融活动和制度安排提出了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碳金融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直接关联碳减排的市场机制安排,是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和服务低碳化发展的重要机制创新。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标志着全球最大规模的碳市场建成,为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力。随着中国碳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涵盖碳排放权定价、交易、风险管理以及涉碳项目投融资等相关资源配置的碳金融市场将面临巨大的蓝海,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支持作用。
碳金融市场的含义和功能
(一)碳金融市场的含义
碳金融市场源起于《京都议定书》对灵活履约机制的安排,在该机制下,碳排放权被赋予特定产权,具备了可转让和交换的商品属性。伴随着碳交易规模的增大,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受到重视,用于规避风险且具有投资价值的碳金融衍生工具逐渐活跃于市场,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凸显,也衍生出了初步意义的碳金融市场。碳交易市场是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提和基础,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要素组成和规则支撑。狭义的碳金融市场专指以碳排放权为交易标的的碳交易市场,广义的碳金融市场涉及一切与温室气体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金融活动和制度安排。碳金融市场包括碳现货市场、碳衍生品市场、涉碳投融资市场和涉碳中介服务市场等,涵盖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涉碳项目的投融资以及相关的咨询、保险等金融活动。
不仅限于实现传统金融市场所追求的资金融通和资产保值升值的经济目标,碳金融市场还担当着应对气候变化、引导经济社会低碳化发展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并将之优先于经济效益的考量。在传统金融市场功能的基础上,碳金融市场进一步增加了降低社会减排成本、服务低碳经济发展等其他功能,体现了公益性、专业性和国家干预性等特点。
全球气候变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危机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巨大推力,目前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年交易规模超600亿元。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启动碳交易市场,碳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碳金融市场也将面临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更多的机遇挑战。
(二)碳金融市场的功能
价格发现和价格稳定功能。金融机构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涉碳投融资服务时,会进行碳资产价值评估、碳排放成本测量和抵质押率测算等,向市场释放价格信号,引导碳价合理;当碳价因自然或人为因素产生剧烈波动时,金融机构或政府引导基金可以适时提供做市交易,维持碳价稳定。碳金融市场对碳价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而该功能的实现依托于碳金融市场的规模程度和发展成熟度,如欧盟碳市场作为全球最为成熟的碳交易市场,碳金融体系较为完善,表现出显著的价格发现和价格稳定功能。
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功能。自然或人为因素对碳价造成负面冲击时,除了依靠金融部门或政府部门的主动作为来平滑,碳金融市场还以丰富的金融工具为广大市场参与者提供了荫蔽。具有套期保值功能的碳期货、碳远期和碳期权等碳金融衍生品,是碳金融市场最基础的风险对冲工具,通过跨期合约的安排进行风险锁定和预算统筹;创新型碳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如碳排放权信用保险、碳交易政策风险保险、碳资产证券化等,以保险、证券化等金融手段实现风险转移,有利于长期的碳交易规划和碳资产管理。除此以外,碳金融市场还有丰富的碳金融工具和交易策略,市场参与者可根据风险敞口和个人需求有选择性地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
降低社会减排成本。碳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下,碳配额成为一种可交易的无形资产,兼具商品和金融属性,社会减排成本逐渐向企业内部转移,同时实现市场机制下社会总体减排成本的最小化。一方面,产品和交易流程的标准化提升了碳交易市场的活跃度,为市场提供大量的流动性支持,也因此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等进入,围绕市场主体在碳资产盘活、增值和履约等方面的需求,提供相配套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降低履约成本。另一方面,碳金融市场所具有的信息优势,推动了全球碳交易的价值链分工,专业化和精细化的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服务低碳经济发展。加快清洁能源和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是推进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关键。不同国家或地区、同一国家或地区不同减排主体的经济能力各不相同,如发展中国家普遍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推动了碳减排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了国际资本的高效流动,有利于实现各国的互惠共赢。而对于同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市场主体,碳金融市场提供了碳信贷、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等丰富的金融工具,在开发清洁能源和创新减排技术等方面有效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是经济社会低碳化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的碳金融市场发展较晚。2008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的相继创建,标志着中国碳交易市场化的开端。2010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这是国家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正式提及碳排放权交易。2011年,国务院下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同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共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2020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长达十年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正式迎来了统一。当前,中国碳金融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以碳现货交易为主,主要交易类型有碳排放权交易和自愿减排交易。
从市场主体来看,主要参与者为控排履约企业,碳交易尚未对碳交易公司、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等第三方交易商开放。2021年7月,全国碳交易市场上线运行,纳入的重点排放单位超2000家,但仅涉及发电行业,参与主体结构单一。除了以上提及的以碳排放权交易和自愿减排交易为核心的交易主体,广义的碳金融市场主体还包括了参与涉碳投融资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以及相关涉碳中介服务机构,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化金融机构为主。随着国家对金融系统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上进一步担当作为和推动实现 “双碳”目标,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纷纷布局碳金融领域,进一步丰富了市场参与主体。但当前中国碳金融市场参与度还远远不够,专业化投资群体不发达,碳金融发展缺乏专业或长期资金支持。
从市场产品来看,主要产品为碳排放权现货,相关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尚显不足。从狭义的碳金融市场定义出发,碳金融市场产品包括碳排放权,以及围绕碳排放权引申出的碳股票、碳债券等基础碳金融产品和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衍生品。广义的碳金融市场产品在此基础上还包括了一切涉及公众低碳日常、企业低碳项目投融资等的零售类、资产管理类、投资类和保险类金融产品。中国的碳金融市场以碳排放权现货交易为主,围绕碳排放权这一交易标的,中国部分试点地区开始了碳金融衍生产品和涉碳融资工具的探索性尝试,陆续涌现出碳债券、碳基金、配额回购融资、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碳结构性存款、碳汇保险等碳金融产品,但产品发行数量少,金额也较小,属于零星试点状态,碳金融市场的金融属性还有待开发。从广义的碳金融外延来看,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也归类于碳金融产品。相对于围绕碳排放权设计的金融产品,“绿色”概念的金融产品在中国的发展更早,种类更丰富,但仍旧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总体来看,中国的碳金融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碳金融产品存在种类和创新度不足、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创新产品的复制性不强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2021年4月,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揭牌,证监会对其提出了加快建设碳排放权期货市场的发展要求,碳期货研发正在进行中。随着碳金融市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碳金融产品种类将愈加丰富,为助推“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工具支持。
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展望
“双碳”目标下,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减排压力。当前阶段,我国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功能完备、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的碳金融市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以提高碳减排成效,在实现“绿水青山”的同时,更好地应对气候问题对地缘政治局势的影响,提升国际气候治理领域的影响力。
提升碳价有效性。2021年下半年,我国面临近10年来最严重的能源短缺,中国的碳定价也面临严重考验。受不完善的市场机制的影响,中国的碳价存在价格过低、地区差异大、周期波动大等特点。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仅面向电力行业,应分阶段有序引入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提高行业参与度,从而提高碳金融市场化程度。与此同时,加快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衍生品的研发和应用,以前瞻性的远期合约来反映市场预期,减少信息不对称程度;通过制度支持或政策优惠鼓励金融机构研创更丰富的涉碳投融资产品、提供更完善的涉碳投融资服务,通过产品定价、碳资产评估或成本预算等方式为碳金融市场提供价格参考,促进形成反映真实碳排放成本的合理碳价。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资本的参与度和活跃度是影响金融市场效率的重要因素,不同于传统金融市场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碳金融市场还担负着促进经济社会低碳化转型和发展的使命。中国碳金融市场是一片巨大的蓝海,目前的资本参与度和活跃度尚显不足。一方面,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资本的入市门槛,为资本的深度参与提供政策友好环境。另一方面,加快创新碳金融产品和完善碳金融服务,通过政策倾斜和收益激励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在合理有效定价的基础上,使市场主体正确认识到碳排放空间这一稀缺资源的价值,并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资源、低碳减排技术、绿色低碳产业等领域倾斜。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处于碳金融市场发展初期,碳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较少,生态环境部颁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试点地区的地方性立法,主要是针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监管安排,但各试点地区监管主体的职能配置并不统一。碳金融的跨部门、跨行业特征要求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为促进各试点地区碳金融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应加快出台统一的监管文件和相关细则,并对广义碳金融所涉及的金融活动在法律层面给予规范,进一步明确涉碳资产的法律属性和金融属性,加快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保证市场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