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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盘查是什么?碳盘查实施方案

作者:碳排放资网小编 发布时间:2022-03-14 12:01

  碳盘查是什么?碳盘查实施方案 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称作碳盘查,也可称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碳盘查

 

  温室气体排放和移转。必须划分清楚组织与运营边界,以及排放等相关细节。需要收集的信息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增加温室气体移转和组织活动。

  温室气体盘查的基准年份。待盘查的组织需要有一个基准年份与未来年份的排放量进行比较。

  温室气体盘查质量管理  温室气体盘查管理包括温室气体信息、监测及文件和记录的保存。

  原则

  1相关性 选择适合预期使用者需求的温室气体源、汇、温室气体储存库、数据及方法。

  2 完整性 纳入所有相关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

  3 一致性 使温室气体相关信息做有意义比较

  4 准确性 尽可能依据实务减少偏差与不确定性 5 透明性 让第三者查证可以得到相同结果揭露充分且适当

  篇一:碳盘查调研

  一、碳盘查

  以政府、企业等为单位计算其在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称作碳盘查,也可称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二、通过碳盘查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 积极应对国家政策

  2. 满足客户需求,特别对于出口类企业

  3. 减少成本

  4. 有利于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全面掌握与管理

  5. 履行社会责任及提高社会形象

  6. 为参与国内碳交易做准备

  三、碳盘查标准介绍

  目前国内外使用最广泛的碳盘查标准是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发布的《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准则》(GHG Protocol) 和ISO-14064温室气体核证标准。下面大致介绍一下碳盘查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五点:边、源、量、报、查。

  边:设立组织边界与运营边界

  A. 组织边界&运营边界 设定目的:

  作为建立组织温室气体盘查边界整体规划之参考依据

  清查与界定温室气体排放种类

  辨识与营运有关的排放,鉴别温室气体直接、能源间接与其他间接排放源。

  由建立的组织边界与营运边界,共同组成公司的盘查边界。

  B. 组织边界:

  组织可由一个或多个设施组成。设施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或 移除可能产生自一个或多个温室气体源或温室气体汇。

  组织应采用下列方法之一来归总其设施层级温室气体排放与/或移除:

  (a)控制权法:组织对其拥有财务或运营控制权的设施承担所有量化的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或

  (b)股权持分法:组织依股权比例分别承担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与/或移除。

  C. 运营边界:

  组织应建立其运营边界并形成文件。运营边界的建立包括识别与组织运营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将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分类为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以及其他间接排放。

  范畴一: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的温室气体排放。

  范畴二: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为生产组织输入并消耗的电力、热力或蒸汽而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

  范畴三: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由其他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源:鉴别排放源

  确定组织内部的温室气体排放源,不同行业和企业的排放源差别很大,需要专业人士帮助企业鉴别碳排放源。主要的排放源分为四大类:固定燃烧排放、移动燃烧排放、制程排放以及逸散排放。

  量:量化碳排放

  直接测量法

  直接检测排气浓度和流率来测量温室气体排放量,准确度较高但非常少见。

  质量平衡法

  某些制程排放可用质量平衡法; 对制程中物质质量及能量的进出、产生及消耗、转换的平衡计算。

  排放系数法(应用最广泛)

  温室气体排放量= 活动数据×排放系数

  活动数据:如燃油使用量、产品产量等;又如交通运输的燃油使用量、车行里程或货物运输量等。

  排放系数:指根据现有活动数据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

  报:创建碳排放清单报告

  根据ISO-14064或GHG Protocol 标准的要求,生成企业碳排放清单报告。

  查:内外部核查

  分为内部核查和外部核查。

  内部核查:由公司内部组织碳盘查的核查工作,对数据收集、计算方法、计算过程以及报告文档等进行核查。

  外部核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市场上许多企业进行外部核查主要是由于国外客户的要求,需要第三方进行碳排放的核查报告。

  我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一期着重在部分重点行业开展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试点试验,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1.筹备阶段(2012年-2013年上半年)。启动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建立碳排放信息报告核证、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体系,正式挂牌成立碳排放权交易所。

  2.实施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4年)。启动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不断完善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体系。开展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前期研究,加强建立省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工作协调。

  3.深化阶段(2015年)。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省内碳排放权交易顺利开展,力争率先启动省际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总结评估,研究“十三五”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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