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政策详情解析
碳排放政策详情解析!随着极端天气的出现和频发,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全球变暖的问题,逐渐 意识到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才是人类社会持续生存发展的唯一正 确选择。这种全球性问题的解决绝对不是单单某一个国家的责任,而是属于全 世界共同的责任。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义务致力于减轻全球 变暖的程度。全球气候危机的加剧促使了国际间合作和谈判的开启,其中涉及 到对于各国的公平和权益的保护等一系列问题,这就导致了环境问题包含政治 层次的现象。
一、碳排放交易之概念解读
1997年12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是全球人类努力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里程碑,它标志着各国政府第一次考察接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或减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一个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1990 年排放量为基准,要求全球几大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从2008年-2012年平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5.2%豎,而对于发展中国家则未提出硬性指标。它在对发达国家缔约方温室气体的排放做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量限制的同时,还确定了帮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减轻其承担减排义务费用的三个灵活机制。其中,清洁发展 机制对于中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率有着特别地积极意义。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第12条确立的另一个灵活机制,允许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实施减排项目,并通过这些项目以经证实的减排方式获得减排信用,从而抵减其国内的减排义务。”其实,由于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排放的二氧化碳都具有增温的效果,所以温室气体的排放地就有了可替代的性质。 不过在这一交易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风险。比如,统一的碳排放权的分配问题,每个国家都有其特定的排放额,过多会使得排放成本降低,过少又会使减排空间过小,参与者丧失积极性。因此,分配的问题必须具有相当高的公平性。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合理分配,同时 由于发展中国家设备老化等原因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排放权。交易在当前世界上仍然存在一些不成熟的因素,相关法律也存在一些漏洞和疏忽,交易过程中的商业风险和道德风险也就会随之增加,这同样是一个值得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问题。
二、碳排放交易在中国在今天的中国
温室气体存在排放总量大、总体和人均排放量增加速度快的现象。中国是一个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许多企业CO2 的排放量也很大。中国目前的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4左右,中国2000年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8个行业 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左右。豐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并成为碳减排量潜力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我国在建立碳交易市场上存在较大优势。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其二氧化碳含量超过石油、天然气等其他能源,同时,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仍然不高、节能意识有待加强。这些都造成了我国能源利用率低下,CO2排放量较大。但是这也说明我国的二氧化碳减排空间很大。另一方面,我国和西 欧等发达国家有着广阔而充分的合作前景,这也是我国在建立碳交易市场过程中可以利用的另一资源。 然而我国目前的减排压力依然很大。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能源消耗仍将持续增长的事实将继续存在。另一个方面,在国际上,清洁发展机制管者的权力边界。此外,要在国家主导下建立一个有力的法律结构,明确碳交易之中的相应 权利,积极培养国际相关法律专家,为我国在世界上的交易争取相应权利。
环境政策中经济手段的有效使用需要一个有力的法律结构。一个强有力的法律结构可以确定产权和资源保有制度,并提供使用手段的立法权威,同时指定谁在手段的使用中具有合法的地位和司法权。法律是通过赋予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来达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对于碳排放权交易这一以权利体系明确为前提的交易制度而言,明确相应的权利尤为重要。同时,碳排放权交易解决的是全球变暖的问题,因此这一问题必须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制定政策的同时,也要相应的进行法律体系的完善,使这种跨国的交易有相应的国内法可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碳交易并不仅仅是环境问题,更是经济能源问题与政治问题的综合。在国际碳交易蓬勃发展的时期,发达国家存在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能源密集型产业的现象,这将对发展中国家产生巨大的环境压力。因此,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要注意避免盲目发展的势头。事实上,我们更应该努力做到的是,尽快调整我国经济发展所依赖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达到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减排,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的主导作用不容忽视。